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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习守则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10-19

学生实习守则

一、遵纪守法,明礼诚信,崇德敬学,强技创新,展示学院和个人良好形象。

二、服从学校和实习单位管理,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定;按照实习计划的要求全面完成规定的各项实习任务,努力提高自身专业技能。

三、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无故缺席,因事因病要请假;虚心接受实习指导教师指导,勤学好问,苦练本领。

四、遵守安全生产规定,认真参加岗前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不得参加实习。爱护实习单位公物,未经许可不准擅自操作。在实习期间,学生因违反实习纪律、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造成自身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或实习单位经济损失,由学生本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遵守学校实习管理规定,服从校内辅导员和实习指导教师管理,按时与老师保持联系,按时提交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岗位分析报告(病案例分析报告、毕业论文)等有关资料。学生因违反学校实习纪律造成实习成绩不合格,后果自行负责。

五、实习期间不得擅自变更实习单位,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必须按学校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六、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如遇有损个人正当合法利益的情况或与实习单位发生纠纷时,必须及时报告学校辅导员和实习管理老师,通过正当合法途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