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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10-19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制度(试行)

 

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安全管理是指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由教师带领或指导学生到相关的企业(单位)、事业单位里进行顶岗实习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为了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的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使顶岗实习的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管理部门及职责

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加强安全教育,重视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1.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实训中心)、保卫处是学院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责任部门,各系(部)顶岗实习管理办公室是顶岗实习安全管理直接责任单位。

2.各系(部)应对学生进行统一的安全教育,统筹、布置各时期的安全工作;加强与企业(单位)的沟通,协调各方面资源,齐抓共管,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学院教务处(实训中心)、系(部)教务办顶岗实习办公室负责组织安全工作检查,及时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整改排除措施,做到预防为主。

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1.完善合同责任制度。各系(部)顶岗实习管理办公室负责签订学院、顶岗实习学生、企业(单位)三方协议,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签订协议后应送学院教务处(实训中心)备案。

2.建立学生保险制度。由学院统一购买实习责任险。

3.强化预防意识。制订顶岗实习学生安全管理措施,制定学生顶岗实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严格请销假制度。实习学生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学院的院规院纪,因病因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按时销假。凡不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无故旷工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事故的学生按照学院的相关管理制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学生顶岗实习过程的安全管理

1.学生实习必须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针对每年的实习情况,制定实习工作计划,设立各系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报学院实训中心审核同意后,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顶岗实习工作。

2.在学生离校之前,分系(部)认真做好职业指导的教育教学工作,解决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将要遇到的一些疑问和认识,以预防为主。

3.在选择校外实习基地的过程中,各系(部)组织人员到单位实地考察,慎重考虑校外实习基地的合作可行性,选择信誉较好、能够宽以待人的企业(单位),作为校外实习基地,使学生能够有不断进步的空间。

4.抓好从学院到实习单位落实的衔接工作,时刻提醒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溺水、防交通、防坑蒙拐骗等事项,提高认识,不可马虎,稍有问题第一时间向学院汇报。

5.强化实习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教育,服从于各用人单位的岗前培训,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法规,并在专人指导下学习并掌握有关的安全操作和技能。从根本上解决学生的安全意识。

6.对用人企业(单位)有高空作业或不安全因素的工作性质,学生应主动与校内指导老师沟通,由学院出面与用人单位协商彻底解决安全隐患。

7.强化交通安全教育,学生上下班的交通安全应高度重视,要教育学生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8.原则上学生到企业(单位)实习应由企业(单位)解决住宿,企业(单位)和实习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住宿环境做出相应的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先解决后入住。要教育学生,入住后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向指导教师反映,指导教师应迅速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解决。

四、工作要求

1.信息渠道要畅通。各校内指导教师、辅导员要定期了解实习单位情况,加强与各实习单位的沟通,建立顺畅的安全管理网络,要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意外伤害时,责任人员应采取必要措施,切实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控制事态扩大,一旦发现有伤害事故或突发事件的苗头,须及时向学工部、教务处、保卫处报告。杜绝隐情不报,截留信息的现象发生。

2.协调配合要默契。当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方须无条件迅速配合,把保护学生作为第一任务,不容许推诿、拖拉、扯皮。

3.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因工作延误、失职、不服从指挥、不负责任而造成矛盾激化,产生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本条例由通过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教务处(实训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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