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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规则(试行)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0-28

教室规则(试行)

  1. 教室是学校传播精神文明与知识,学生上课、自修的重要场所,必须保持文明、严肃、整洁与安静,不得有影响他人学习的举止。
  2. 按时上、下课,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中途出入教室。每次上课教师必须查点到课人数,班长应向任课教师汇报缺勤学生姓名,教师应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并及时向系(部)教务管理办公室报告缺勤学生姓名。
  3. 讲文明、讲礼貌,尊师爱生。课前学生应擦净黑板。上课时要起立。保持衣冠整洁,不得穿背心、内短裤、拖鞋进教室。教室内不准高声喧哗、打闹嬉戏。
  4. 保持教室整洁,各年级(或班级)应按学院规定的卫生包干区搞好教室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果壳纸屑。
  5. 爱护教室的一切公共财物,各种设施、设备不得自行拆装、损坏,不准在桌、椅、墙壁、黑板上刻画、涂抹、乱踢或随意张贴;不准在教室内打球、踢球或翻越课桌、椅;教室内桌、椅设备不得擅自搬出或移动;节约用电,随用随开,人离灯灭。??
  6. 教室的分配使用,由各系(部)教务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随意占用。不准在教室内会餐、跳舞等,临时进行课表外的其他活动,需使用教室时,均须通过教务管理办公室安排。
  7. 本规则由教务科研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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