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教学科研>规章制度>文章内容  
 
 

教学督导组工作职责(试行)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0-28


教学督导组工作职责(试行)

  1. 受学院委托,深入教学一线,就有关教学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质量、教学运行情况及教学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评价性的意见和建议。
  2. 制定并实施学期听课计划,了解和掌握全院教师特别是新教师、青年教师和申报晋升职称教师的教学情况,及时点评,树立典型。指导帮助新教师、青年教师尽早过教学关并胜任教学岗位,为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的评定提出意见和建议。
  3. 协助教务科研处开展教学检查和教学评估工作,对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进行初审,推动建立并完善学分制、考教分离的考试制度等,监督各系(部)严格考试纪律,树立良好的考风。
  4. 制订学期督导工作计划,健全日常督导工作记录,做好学期督导工作总结,每年向院领导提交一份加强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书面意见材料。
  5. 完成学院领导及教务科研处交给的有关教学方面的其它工作




(阅读次数:

     上一篇:教学督导组听课评课制度(试行)   下一篇: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  网络中心  联系电话:2273009  联系EMAIL:cfanser@yahoo.com.cn

All contents © copyright 2002-2007 lszyxy.edu.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