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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系效能建设服务承诺-乐职院材[2009]08号

发布人: 来源: 时间:2009/9/30 点击:15384

    为切实转变材料系机关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办事效能,现将有关服务事项承诺如下:
一、服务目标
  强化系机关工作作风,教师教风、学生学风的根本好转;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教师教书育人、行管工勤人员服务育人意识,提高教育教学、服务水平和质量;积极探索系部教育教学工作新思路,努力为学院发展建设服务。
二、具体工作内容
  教学、科研工作
   按照学院教务、科研部门安排和要求,做好教学工作的常规管理,教师上课不迟到,不早退,无教学责任事故;所有教学资料准备充分;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方法;积极开展科学研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管教又管导。教学部门接受临时教学工作任务后,三天内完成。
    学生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院学生工作部门学生管理规定,积极探索学分制管理下的学生管理模式;实施适当的大、中专分流管理;按时完成学院布置的各类学生管理工作任务,时限不超过三日。
   行政、工勤工作
    强化服务意识,树立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思想;搞好机关效能建设,提高执行力,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热情接待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对学院、系、部热点、难点问题的情况反映,能及时解决答复的当即答复,不能答复或需转有关职能部门答复的,要耐心给予解释说明;各类信访、举报按学院《信访工作条例》时限办理完结(上级转办件按转办件规定要求时限完成),并遵守信访保密制度;
三、违诺处理
   未按上述服务承诺办理事项受到师生投诉的,经查证属实,两个工作日内责成有过错的当事人或部门限期改正;对造成影响的当事人或部门,在三个工作日内按学院有关管理制度追究责任。

            

                                            材料系

                                      二00九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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