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保卫负责人岗位职责

信息来源: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保卫处  发布时间: 2015/5/25    查看次数: 16435 次

在保卫处处长﹑副处长领导下,负责本校区安保的全面工作:
  一、积极带领本辖区安保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带领本部门人员认真贯彻和落实学院、保卫处领导交办的各项安保任务和其它工作任务,模范遵守安保人员守则,确保政令畅通,完成任务出色,确保本辖区安全平安,无责任事故。

二、加强与系部领导和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工作中密切与系部配合,做到互通情况。会同相关系部领导对师生员工进行法纪、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做好防盗﹑防敌﹑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工作,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对校内有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
  三、发动和依靠群众同刑事犯罪分子,同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作斗争。维护校区内部治安秩序,保卫校区内部国家财产的安全。
  四、积极查破治安案件﹑一般的刑事案件,协助公安﹑安全机关侦察、侦破重大敌﹑特案件和刑事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协查其它案件。
  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落实《重点单位消防工作十项标准》和有关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做到消防工作心中有数。

六、定期和不定期带领本校区安保干事进行安全检查,加强校区安全信息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对重大火险和治安隐患,及时报告保卫处和相关系部,督促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
  七、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和民族分裂势力对高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八、搞好校园的交通安全管理和门卫工作。督促检查本校区做好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和健全相关的管理规定和制度,确保管理中有章可循,资料收集完整,处理时有据可查。
   九、协助保卫处做好师生员工、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的户籍管理工作。做好资料及动态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负责半年度和年度工作资料的撰写工作。

十、负责本辖区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值班值勤安排,督促和检查落实岗位职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并做好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