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院属各系(部)、处(室):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就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4月4日—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六、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4日公休日调至4月6日(星期一)。
二、清明节放假期间,领导带(值)班、保卫处及各系部值班工作按学院2009年春季学期值班安排执行。
三、放假期间,各值班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持通讯联络畅通,遇重大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系部和学院值班领导。
特此通知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2009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