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发[2006]47号),凡在2008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2009年的1月起执行。
我院现已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8年正常晋升薪级工资的审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正常晋升薪级工资人员范围:凡在2008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含聘用合同制职工)。
二、薪级工资执行和补发时间:从2009年4月起,凡增加薪级工资人员执行新的工资标准;2009年1月至3月(共计3个月)增加薪级工资额采取一次性补发方式进行,转入职工个人工资帐户,请在学院工资查询系统中查询补发金额。
由于市委组织部对副县级以上干部年度考核尚未结束,故我院工资为职员系列的副县级干部的薪级工资暂未调整,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人 事 处
二OO九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