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上级要求以及学院管理的需要,人事处草拟了《乐山职业技术学院职工奖惩办法》、《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岗位考核办法(试行)》《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综合考核评分细则》及教职工综合考核细则评分表,挂在学院人事处公告栏,请各系部、处室组织职工学习讨论,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6月11日前书面回复人事处。
附:
1、《乐山职业技术学院职工奖惩办法》
2、《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岗位考核办法(试行)》
3、《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综合考核评分细则》
4、《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综合考核评分表》
人 事 处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