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系(部)、处(室):
根据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岗位等级调整实施办法(试行)(乐职院〔2013〕30号)文件精神,从2013年7月10日正式启动岗位等级调整工作,请全院教职工对照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报手续,过时责任自负。岗位等级调整相关文件及安排附后(见人事处网页)。
附件1、学院关于2013年岗位等级调整工作的通知(乐职院人【2013】27号)
2、学院岗位等级调整实施办法(试行)(乐职院【2013】30号)
3、学院岗位空岗公布表
4、学院岗位等级调整申报表
5、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调整评分表(试行)
6、学院管理、工勤岗位等级调整评分表(试行)
人事处
201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