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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学校信息公开目录 >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科研奖励与资助办法(试行)
信息名称: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科研奖励与资助办法(试行)
信息索引: 生成日期:2010/5/22 0:00:00 发文机构:
主题词: 信息类别:人事师资信息 发文字号:L0002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奖励与资助办法(试行)

为贯彻学院有关科研管理及奖励的文件精神,落实“科研兴院”方针,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和研究人员出精品、争取高级别科研课题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1奖励及资助对象
1、凡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在编教职员工、劳动合同制员工、离退休人员和外聘学者,其第一单位署名为“乐山职业技术学院”的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属于本办法奖励及资助的对象。
2科研论文奖励
2、学院对各核心类期刊和权威引文索引上发表或收录的论文给予奖励(以北大版核心期刊目录为准)。符合奖励条件的科研论文,依核心期刊级别和影响,分为A、B、C三类予以奖励。期刊分类见附录。
3、A类核心期刊论文奖励标准:每篇奖励5000元。
4、B类核心期刊论文奖励标准:每篇奖励2000元。
5、C类核心期刊论文奖励标准:每篇奖励1000元。
6、同一篇论文多次发表或被多次收录,以最高奖励为准,只计发一次奖励。
3学术著作、教材出版资助和奖励
7、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需由作者在每年年初提出书面申请,学术专著由学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认定。
学术专著资助额度:学院根据科研基金和专著出版要求,予以全额或部分资助,最高限额不超过6万元。资助资金由学院科研基金支付。
学术专著资助范围:独著;2人合著(第一、二作者);3人及以上合著的专著(第一作者)。再版著作不再进行资助。
8、教材(教辅)奖励:国家规划教材、教育部规划教材:主编2000元,副主编1000元,参编500元;其它公开出版教材:主编1000元,副主编500元,参编200元。
4技术成果奖励
9、发明授权专利每项奖励10000元,实用新型授权专利每项奖励5000元,外观设计授权专利每项奖励3000元。
10、其他技术成果,结合实际效益情况予以奖励。
5获奖科研成果奖励
11、科研成果在院外获奖,学院原则上按原奖金额的100%配发学院奖励,但各级奖励的最高限额为:


获奖级别

奖励限额

国家级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教育科学、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

10万元

省部级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教育科学、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

4万元

四川省教育厅科技进步奖或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

1万元

乐山市政府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

5000元

学院认可的其它奖项,其奖励范围和标准由学院按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12、一项成果多层次获奖,学院只按最高级别配发奖励,不重复计奖。
6条 艺体专业作品与竞赛奖励
13、音乐专业教师获得国家级或省级专业表演或音乐作品比赛(指有相应级别的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批件的正规比赛)奖项,享受以下奖励:


级 别

国家级

省  级

获奖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个人

5000

3000

2000

1000

800

500

团体

10000

6000

4000

2000

1500

1000

14、体育专业教师获得全国单项运动会、省级综合性运动会比赛前3名,其奖励标准如下:


级 别

国家级

省  级

获奖等级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个人

5000

3000

2000

1000

800

500

团体

10000

6000

4000

2000

1500

1000

15、美术专业教师的美术作品(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的作品)在全国或省美协主办的五年一次综合美展中获奖,其奖励标准如下:

级 别

国家级

省  级

获奖等级

金奖

银奖

铜奖

金奖

银奖

铜奖

个人

5000

3000

2000

1000

800

500

7 高级别科研项目奖励
16、对获得院外资助的高级别科研项目的项目主研人员,学院给予奖励。


项目类别

奖励金额

国家自然基金项目

重大项目

6万元

一般项目

4万元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重大项目

2万元

一般项目

1万元

国家青年基金项目和西部项目

1万元

受奖励的科研项目,必须是课题经费已入学院计财处账户的。 奖励经费从科研配套经费中列支。
17、获得对我院科研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其它重大项目主持人,学院给予奖励,具体额度按实际情况确定。
8申报程序
18、各种奖励均由第一作者申报。
19、凡申报奖励或资助的论文、著作、获奖成果和科研项目,由科研处认定验核。申报人需提交成果复印件等资料由学院存档,并出示成果原件接受验核。
20、申报时限:论文奖励、著作资助以自然年度计算。论文反响奖励以收录时间为准,其奖励申报的有效时间为1年,逾期不再受理。
21、获奖成果奖励申报,以颁发获奖证书时间为准,有效期为1年。
22、奖励经费由学院科研奖励基金支付,各奖励项目于每年12月由科研处公示后造册并报院长批准后进行统一奖励。
23、每月上旬,各系(部)人员申报由本系(部)科研秘书登记并报送科研处,院直机关人员由本人直接呈报科研处。
9其他事项
24、在科研方面为学院做出其它重大贡献的,单列奖励。
25、以上各项奖励,其支付金额含税。
26、A、B、C类期刊分类见附录。
27、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28、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开始试行一年。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录: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核心期刊目录

根据《乐山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奖励与资助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我院A、B、C类核心期刊公布如下(只适用于本院奖励和计分范围):
A类核心期刊
自然科学:SCI(《科学论文索引》)(包括SCI-E期刊)、EI(《美国工程索引》)、ISTP(《科学技术会议论文索引》)、《中国科学(A-E)》(中国科学院)
社会科学:《求是》、《新华文摘》、《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中国教育报》理论版、《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A&HCI(艺术与人文引用索引)收录论文、《中国社会科学》(中、英文版)、中国语文(语言所)、文学评论(文学所)、新闻与传播研究(新闻所)、外语教学与研究、管理世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中国金融学会)、哲学研究(哲学所)、经济研究(经济所)、法学研究(法学所)、政治学研究(政治学所)、社会学研究(社会学所)、历史研究(历史所)、考古(考古所)、党建研究、社会主义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心理学报、教育研究(中央教育研究所)、中国音乐学、体育科学、美术研究、中国图书馆学报
B类核心期刊
动物学报、生物物理学报、中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报、微生物学报、生态学报、实验生物学报(分子细胞生物学报)、化学通报、应用化学、化学研究与应用、合成化学、色谱、原子与分子物理学报、电子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研究、信息与控制、电子学报、数学学报、数学进展、应用数学学报、数学年刊.A辑、高等学校计算数学学报、计算机学报、软件学报、计算机工程、计算机工程与应用、计算机应用、中文信息学报、计算机研究与发展、计算机科学、文学遗产、文艺理论研究、外国文学评论、国际新闻界、古汉语研究、外语学刊、外语与外语教学、外语教学、外国语、国外外语教学、旅游学刊、经济管理、会计研究、国际贸易、人文地理、社会科学研究、思想理论教育导刊、教学与研究、政治与法律、毛泽东思想研究、中共党史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现实、世界宗教研究、世界经济与政治、中共党史研究、民族研究、高等教育研究(武汉)、心理科学、心理科学进展、心理发展与教育、中国心理卫生杂志、中国学校卫生、课程·教材·教法、比较教育研究、中国高等教育、学前教育研究、音乐研究、中央音乐学院学报、中国音乐、上海音乐学院学报(音乐艺术)、人民音乐、北京体育学院学报、上海体育学院学报、体育学刊、中国体育科技、体育与科学、美苑、美术、包装工程、美术与设计版(南京艺术学院学报)、中国书法
C类核心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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