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学院新闻 >> 通知公告

乐山市人民医院2017年自主招聘护理专业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人: 来源:网络 时间:2017/1/26 点击:15123
乐山市人民医院因业务工作需要,2017年自主招聘护理专业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乐山市人民医院位于乐山市市中区白塔街238号,是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乐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人员,且符合《乐山市人民医院2017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报名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招聘岗位和条件
具体岗位详见《乐山市人民医院2017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邮件报名、现场报名皆可
1.邮件报名:应聘者于2017年2月15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到医院组工人社科邮箱(邮件标题注明“报名邮件+专业+学历层次+姓名”)。⑴《乐山市人民医院2017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2),请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⑵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学籍证明)扫描件(点此下载《学籍证明》模板);⑶临床护士规范化培训或三级医院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⑷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扫描件。
2.现场报名:应聘者于2017年2月15日17:00前持以下材料到医院组工人社科报名。⑴《乐山市人民医院2017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1份(附件2),请按要求张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⑵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⑶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学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A4幅面)(点此下载《学籍证明》模板);⑷临床护士规范化培训或三级医院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⑸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二)报名时间:2017年2月3日至2月15日(双休日、节假日休息)
联系人:张玄
联系电话:0833-2119309
地点:乐山市市中区白塔街238号
邮箱:lryrsk@163.com
五、考务工作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操作等综合考核。考务工作详细安排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乐山市人民医院网站。
六、体检
考核合格者由我院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七、审核确认和聘用
通过综合考核并体检合格的人员,医院公布拟聘用名单。拟聘用人员须持本人本专业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到医院审查后办理聘用。其中,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持本人本专业毕业证、学位证及执业护士考试成绩通知单到医院审查后,方可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