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被确定为2013年度“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意见》(川教[2010]4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3] 95号)精神,经举办方推荐,专家现场考察、会议评审,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高等职业院校为2013年度“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以下简称建设院校),项目建设期暂定为3年。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确定2013年度“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的通知(川教函〔2013〕4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