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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

发布人:职教集团 来源:网络 时间:2015/3/4 点击:15281

                             乐山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
                                   (2015-2020年)

目     录
 
一、规划背景.................................... 3
(一)我市职业教育实现长足进步.................. 3
(二)我市职业教育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5
二、总体要求.................................... 6
(一)指导思想.................................. 6
(二)建设目标.................................. 7
(三)基本原则.................................. 8
三、建设内容................................... 9
(一)构建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社会服务体系....... 10
(二)构建中高职教育衔接贯通的人才培养体系.....  11
(三)构建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认证体系..  12
(四)构建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沟通体系........... 13
(五)构建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融通体系........... 13
四、重点任务................................... 14
(一)优化职业教育发展布局..................... 14
(二)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办学格局......... 17
(三)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办学和集团化发展......... 18
(四)建立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机制............... 20
(五)建立灵活开放的继续教育制度............... 21
(六)加强县级职教中心转型升级建设............. 23
(七)加快发展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职业教育....... 23
(八)建立完善现代职业教育治理结构............. 24
(九)建立现代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26
(十)实施五大计划,提升乐山职教发展能力....... 28
五、实施保障................................... 29
(一)加强组织领导............................. 30
(二)完善支持政策............................. 30
(三)强化组织实施............................. 30
(四)营造良好氛围............................. 31
 

 

 

 


                             乐山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
                                   (2015-2020年)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和国家《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四川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乐山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我市职业教育实现长足进步
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和改善民生的基础工程,大力实施三年职教攻坚计划和“十二五”新攻坚计划,全市职业教育从办学规模到人才培养质量都实现了新跨越,为社会各行各业培养了数以万计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全市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做出了重要贡献,并形成了如下五个方面的鲜明特点。
一是政府统筹,协调发展。市委市政府坚持统筹教育与经济、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城市与农村职业教育,促进了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全市中职学校23所(含高职院中专部),高职院校1所,中职在校生4.2万,高职在校生近1万人,普职比大体相当,县级职教中心11个,年培训能力50多万人次。
二是名校引领,捆绑发展。我市依托乐山一职中国家级示范校等市本级重点品牌学校为龙头,与区县薄弱中职学校结对帮扶,派遣干部和师资,进行委托管理,实施市县联动、城乡捆绑、名校引领战略,迅速扭转了区县职业学校办学困局,整体提升了地方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建成国家级示范校2所,国家级重点职中3所,省级以上重点职中7所,省重专业9个。
三是集团办学,融合发展。我市职业教育坚持服务地方经济和产业转型升级,依托地方支柱产业组建了旅游、硅材料、冶金机械、电子信息、陶瓷等六大职教集团,集聚政府部门、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科研院所等部门单位200多个,覆盖职业院校学生5万余人,基本形成集团办学、产教融合、服务经济的发展模式。
四是校企合作,协同发展。通过集团平台,我市职业院校不断深化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对接行业企业需求,改革课程内容和实训模式。全市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158个,举办定制班50多个,互派师资600多人次,实现基地共建、人才共育、成果共享、互惠共赢。
五是公民并举,共同发展。我市坚持规范与扶持并举的原则,积极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在土地、财税、项目等方面公民办学校享受同等待遇。我市民办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2万人,办学规模占比超过45%,并建成国家级示范校1所。
(二)我市职业教育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是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着力点,也是我市实施“三大联动,六个跨越、六个美丽”,建设“双百城市”发展战略的现实选择。我市职业教育迎来新的机遇,同时也面临极大挑战和发展瓶颈。
一是结构布局不优。我市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结构失调,职业院校生源下滑,保规模,稳发展任务十分艰巨;职业学校布局不够优化,小而全的现象较为普遍,专业设置重复,同质化竞争严重。
二是产教融合不深。我市职业教育与产业布局存在脱节,行业企业参与不够,人才培养规格层次、人才培养模式机制、人才培养质量水平还不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特别是校企合作缺乏制度保障和有效支撑,学校自我发展能力较弱。
三是基础能力薄弱。我市职业院校办学条件普遍较差,60%以上的学校达不到中高职院校设置标准,与其他市州相比差距较大,达标建设任务艰巨;专业教师严重不足,“双师型”教师缺乏,“双师”比不足50%。
四是中高衔接不畅。中职毕业生生升学渠道不畅,中职高职缺乏有机衔接,中职教育“天花板”尚未真正突破,职业院校学生多元发展的人才成长“立交桥”尚未建立,中职学生发展空间不足,职业教育吸引力不强。
五是特色品牌不显。我市职业教育缺乏具有全省乃至全国影响力的职业院校,在品牌塑造、特色打造、职教园区规划建设上严重滞后。一些龙头学校因校园受限,难以取得突破性的发展,示范引领作用受到严重削弱。
站在人才培养结构调整、教育综合改革、人力资源开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必须抓住历史新机遇,认真谋划,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科学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省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和加速推进城镇化、工业化、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为主线,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系统设计我市现代职业教育的体系框架、结构布局和运行机制,为乐山经济转型升级培养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社会满意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加快建成小康社会。
(二)建设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深化改革,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基本形成与经济转型升级相适应,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纵向衔接,横向沟通,多元立交,灵活多样,立体开放,服务发展,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成职业教育强市和川西技能人才高地。具体分为两步走:
——2017年,以“夯实基础,巩固提高,优化结构,提升能力”为重点,初步形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职业教育战略地位得到落实,基础能力得到加强,办学规模持续保持与普通教育大体相当,普职比严格控制在1:1的范围内。职业院校布局和专业结构更趋合理,各层次、各类型职业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完善,中高等职业教育紧密衔接,集团化办学、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基本建立,现代职业院校制度基本形成,职业教育服务区域战略能力显著提升。
——2020年,以“内涵发展,质量提升,体系优化,有机衔接”为重点,基本建成适应经济转型升级的乐山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备优化,衔接沟通机制进一步完善顺畅,人才培养结构适应产业布局和劳动力市场需求,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共同推进的技术技能积累创新机制基本形成,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制度文化环境更加趋好,建成一批产教高度融合、校企深度合作,全省领先的职业院校和品牌专业,职业教育综合实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建成职业教育强市。
 
专栏 乐山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量化目标
目  标               单位 2012年 2017年2020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 万人 4.5 3.6 3.8
专科层次职业教育在校生数 万人 0.85 1.1 1.5
 继续教育参与人次 万人次 80 95 106
中职毕业生升入高职院校比例 % 5 15 20
职业院校职业教育集团参与率 % 78 89 92
高职院校招收有实际工作经验学习者比例 % 5 10 15
有实践经验的专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比例%35   51 60
职业院校校园网覆盖率% 90 100 100
(三)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职业教育体系结构和空间布局,统筹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继续教育发展,统筹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强化政府统筹和部门协调配合,加强行业部门对本部门、本行业职业教育的指导。积极开展区域合作和国际交流,鼓励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形成政府办学、企业办学和社会办学共同发展,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一体化,学历教育与非学历培训沟通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新格局
分类指导,多元发展。进一步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强化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地位和作用;创新发展高等专科职业教育,积极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着重发挥高等职业教育促进教育结构优化的重要作用,形成各类别、各层次职业教育同步协同发展。
服务区域,融合发展。推动职业教育面向社会需求办学,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全过程。实现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与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有机融合。
突出重点,创新发展。抓住重点环节、重点内容,改革创新,重点突破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以中高职衔接改革试点为突破口,全面建立中高职衔接贯通的人才培养体系,搭建职业院校学生多元发展人才成长“立交桥”。以中职教学质量评价模式改革为着力点,建立和完善“赛考培”联动发展机制,探索开展管办评分离改革试点,推动职业院校内涵建设和质量提升,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三、建设内容
按照终身教育理念,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教育有机衔接的乐山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和总体布局。
(一)构建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社会服务体系
对接产业需求优化专业结构。建立专业设置信息发布平台和动态调整预警机制。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劳动力市场需求变化和经济发展速度节奏,以及各地各校专业发展的不平衡性,通过政策调控和市场调节的作用,引导、鼓励、支持对接新兴产业的专业建设,限制、压缩、改造、淘汰与落后萎缩产业相关联的专业设置及招生规模,学校可以自主设置专业目录以外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
对接企业需求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开展校企深度合作,创新开展工学结合、工学交替、双元制、学徒制、半工半读、远程教育等各种灵活的教学方式。建立以工作过程和岗位能力要求确定教学内容和质量要求的教学管理和质量控制机制,使学习者具备与实际设备、技术、工艺相应的技术技能水平,具备适应现代文明尤其是现代产业文明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创新产学研一体化办学模式和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
(二)构建中高职教育衔接贯通的人才培养体系
完善职业教育层次体系。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学过程、考核评价、招生就业等方面的衔接,拓宽职业院校学生的成长空间,服务一线劳动者的职业成长。
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中等职业教育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具有基础作用,是职业教育发展的重点。要大力开展对初高中毕业生的职业基础性知识、技术和技能教育,帮助他们实现就业有能力、升学有基础。有条件的普通高中要适当增加职业技术教育内容。今后一个时期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改革创新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发挥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在优化教育结构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发展我市民办高等职业教育,扩大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鼓励高职院校破格招收在国际、全国和省市级技能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支持地方普通本科院校转型发展。积极支持境内有意愿的本科院校转做职业教育,支持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探索试行中职、专科、本科贯通培养。
(三)构建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认证体系
建立学历(学位)证与职业(技能)资格证对应框架。职业院校毕业生可以凭毕业证书到人社部门参加相应职业技能鉴定,并确认已经取得的理论成绩;技术技能人才可以凭职业资格证参加相应学历(学位)认证考试,并确认已经取得的学分。
建立健全学历(学位)与职业资格认证的合作机制。建立健全与国家职业标准融合的课程体系,使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和岗位要求紧密结合。加强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共同开发专业课程,把“职业标准”融合到“课程标准”体系中,为学生及社会人员进行职业资格的培训和认证提供帮助。建立“职业资格标准”学分与“学校专业课程”学分互认机制,推进学历教育与终身教育的发展。
(四)构建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沟通体系
建立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双向沟通桥梁。建立普通教育学校和职业院校之间课程和学分互认机制。学习者通过考试可在普通学校和职业院校之间转学、升学。
加强普通初中、高中与中高等职业院校衔接,普通教育学校要适当开设职业教育通识性课程内容和就业指导、劳动技能等课程,职业院校应提供教师、场地、资源等方面的支持。职业院校要为本科院校学生技能培训提供方便。对于希望升入中等职业学校或较早开始职业生涯的初三学生,初级中学可以通过开设职业教育班或与中等职业学校合作等方式开展职业教育,积极促进普通初中、高中毕业年级学生有序分流。积极探索普职融通、特色鲜明的综合高中发展模式,鼓励普通高中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共享教育资源或联合办学、转型发展。
(五)构建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融通体系
完善以社会办学为主的职业培训体系。强化企业职业培训责任,形成以社会办学为主,职业院校和企业为重要依托的职业培训体系,满足社会各类人员参加职业培训的需求。鼓励职业院校面向社区,面向人人开展学历职业教育和非学历职业教育,满足行业、企业和社区的多样化需求。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的非学历职业教育可以通过质量认证体系、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学分银行和职业资格考试进行学历认证。
鼓励支持职业院校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与国外优质职业教育机构合作办学,引进国际职业教育的先进理念、人才培养标准、课程标准、教材、课程实施制度和相关资源,促进课程标准和体系与国际接轨,加快乐山职业教育的国际化进程。鼓励职业院校师生参加国家引进的境外职业资格(技术等级)认证考试。
四、重点任务
以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目标,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一)优化职业教育发展布局
优化职业院校服务产业布局定位。根据我市主体功能区划及其产业布局,优化配置职业教育资源,动态调整和不断完善职业院校科类和专业结构,重点提升职业院校服务现代农业、工业转型升级、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社会管理、文化建设等领域的能力。
大力发展现代农村职业教育。以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为重点,建立公益性农民教育培训制度,广泛开展农民继续教育,大力培养培训现代职业农民,多渠道促进农民致富。加强农村“三教统筹”,推进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建设。大力发展面向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高端成长型产业和有基础、有潜力的重点产业的职业教育。重点发展电子信息、冶金机械、食品饮料、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工程、现代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相关的职业院校和专业,增强办学能力和服务地方产业发展能力。支持职业院校建设一批技术创新、技术研发、技能培训基地,积极开展实用性技能人才培训。加强现代服务业和社会管理人才培养培训。重点发展服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养老健康服务等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及旅游、文化等优势特色服务业和学前教育等学科专业。支持职业院校积极开设城镇管理、乡村建设、社会保障、社区工作、文化体育、环境卫生、老龄服务等专业。加强民族文化与学校教育的有机融合,重点培养文化创意人才、基层文化人才,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区域支柱性产业。
加快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优化。根据区域产业发展、学龄人口分布、城镇化进程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需要,统筹规划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校点布局,10万人口以上的区县都要建立一所中等职业学校或县级职教中心,鼓励县级人民政府整合区域教育资源,探索举办综合高中,马边、峨边、金口河可先行试点。市本级集中打造职教集中发展区(苏稽),重点建设一批优质示范性职业院校,加快推进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和乐山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新校园建设,加快集中发展区配套设施建设,将集中发展区建成我市职教推进产教一体化的示范区和对外交流窗口区。引进市场竞争机制,统筹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作用,通过兼并、托管、合作、整合等形式,做大做强优质学校;对定位不明、质量较低、服务不强的学校实行调整改造或兼并重组,建立不合格学校退出机制。围绕产业布局和发展需要,重点建设一批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十三五期间打造2所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2所省级重点职业学校,5个省级重点专业和3个省级重点专业实训基地。鼓励职业学校入驻相关产业(工业)园区办学,推进产教一体化发展。进一步优化全市职业院校专业结构,淘汰限制压缩与落后产业相关联的专业设置和招生规模;根据产业布局调整学校专业设置,通过规划、政策、制度和标准引导各地各校实施专业立校,错位发展战略,改变专业重复设置和竞争力不强的问题。
重点建设好现有高职院校,支持发展民办高等职业教育。“十三.五”期间力争新建一所服务产业能力强,办学特色鲜明的民办高等职业学校,打造1-2所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推进区域内职业院校科学定位,使每一所职业院校集中力量办好当地经济社会需要的特色优势专业(集群)。支持引导1-2所定位于服务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本科高校进行综合改革,向应用技术类高校转型发展。支持我市高职院校开展重点专业建设,探索产学研合作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进入四川100个高职特色品牌专业。原则上中等职业学校不升格为或并入高等职业院校。新建高职院校必须定位清晰,服务产业能力强,特色鲜明,并与已有高职院校实行差异化发展。
 乐山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结构优化目标
  2012年 2017年 2020年
中职学校数 30 26 22
综合高中 0 1 3
专业重复率 60% 45% 30%
(二)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办学格局
完善促进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环境。把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作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支撑,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办学格局。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民办职业教育准入、审批制度,稳步扩大优质民办教育规模,重点支持一批优质、特色、规范、诚信、普惠的民办职业院校。鼓励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到2020年,校企合作覆盖全市职业院校和重点行业产业,职业教育集团的院校参与率和行业企业参与率达到80%以上。市政府设立民办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鼓励县(市、区)政府制定相关支持政策,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助学贷款、捐资激励、统筹利用专项资金等方式加大公共财政对民办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推动民办职业院校分类管理试点,积极推进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分类管理试点,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享受与公办职业院校同等待遇。
鼓励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建立行业指导协调机制。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股份制等形式举办民办职业院校,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多种形式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以购买、承租、委托管理等方式改造办学活力不足的公办职业院校,进行所有制不同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改革试点。积极打造一批品牌化、连锁化和中高职衔接的民办职业教育集团。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管理和评价。
制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支持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公共实训基地、技术工艺和产品研发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技能大师室等。支持职业院校和企业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
(三)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办学和集团化发展
以校企合作为纽带,大力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制度和相关支持政策,通过购买服务,税收减免、表彰奖励,企业办学报告制度等措施激发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制定多元主体共同组建职教集团的有关规定和支持政策,建立多部门参与的职教集团推进机构,引导大中型企业、规模以上行业龙头企业、骨干示范职业院校牵头探索多样化的职教集团发展形式。行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和指导行业协会、重点企业、职业院校建立面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都市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等职业教育集团。鼓励职业教育集团与跨国企业、境外职业教育机构等开展合作。
完善职业教育集团化建设机制。健全职业教育集团联席会、董事会、理事会等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加强已组建的6大职教集团建设,建立完善人才流动机制,实现教学、实训、就业等资源共享。到2020年,职教集团基本覆盖全市职业院校、主要行业产业以及大中型企业,每一所职业院校都不同形式地参与集团化办学。
建立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制度。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制定校企合作办学规章,健全校企合作规划、合作治理、合作培养机制,使人才培养和教学过程进一步突出职业、行业、企业、岗位要素。不断完善职业院校和合作企业资源共享、课程更新、订单培养、顶岗实习、生产实训、交流任职、员工培训、协同创新等制度。鼓励支持职业院校在企业或企业到院校建立实训基地,探索引校进厂、引厂进校、前店后校等校企一体化的合作形式。
完善校企协同创新的技术技能积累机制。推动政府、学校、行业、企业联动,组建重点产业技术积累创新联合体,促进技术技能的积累和创新。重点围绕我市优势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创建一批校企紧密合作的技术技能积累创新平台。将职业院校纳入行业企业的技术创新体系,强化协同创新,校企共建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实验实训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实现新技术产业化与新技术应用人才储备同步。积极推动技术成果扩散,为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提供人才、科技服务。职业院校教师和学生拥有知识产权的技术开发、产品设计等成果,可依法依规在企业作价入股。推进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鼓励民间艺人、技艺大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与职业教育办学。
(四)建立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机制
建立人才培养衔接机制。适应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优化、技术升级创新需要,合理确定各级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定位与规格,促进优势互补、分工协作、衔接贯通。积极引导协调我市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加强培养目标、专业布局、课程体系、教学过程、考核评价、招生就业等方面全面衔接,鼓励协调符合条件的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组建中高职衔接发展联盟,各成员单位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并开展全方位的战略合作,逐步形成中高职衔接的系统化的专业、课程、教材、实训与质量评价体系,打通促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素养与能力不断提升的成长通道。制定鼓励技术工人进入高职院校深造,提升学历的具体办法。扩大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本科院校招收中高职毕业生规模。到2017年,高职专科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比例达到30%左右,本科院校招收高职毕业的比例达到10%左右;到2020年,高职专科招收中职毕业生比例达到40%左右,本科院校招收高职毕业生比例达到30%左右。
改革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根据国家和四川省关于职业院校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改革方案及选拔机制,改革我市职业教育学生考核评价体系,全面落实 “知识+技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等考试招生办法。规范中高职“3+2”分段式和“五年一贯制”招生办法。尤其要健全学前教育、艺术、体育、护理等特殊专业领域中高职贯通培养的考试招生办法。对照省上标准,探索制定对获得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学生、在岗在职职业院校毕业生中具有高级工或技师相应资格或县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劳动者,面试入学或考核入学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深造的办法。高职招生增量指标主要招收中职优秀生源。适应高校多元多样化录取方式,建立中职多样化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式。
(五)建立灵活开放的继续教育制度
构建终身学习通道。建立有利于全体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服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建立职前和职后教育相互融合、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灵活开放的继续教育制度,构建终身学习“立交桥”。坚持统筹城乡、就业导向、技能为本、终身培训的原则,加快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建设,重点实施企业职工技术技能全员培训计划、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行动计划。到2020年,基本消除劳动者无技能从业现象。
大力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加大职业培训财政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职业院校与行业协会、重点企业加强合作,开展技能提升和创业培训。鼓励职业院校面向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农民工、城市失业人员和复员转业军人、在职人员等不同群体群众,不受年龄、地域、时间限制,举办各种形式的短期职业培训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技能培训需求。
建立职业教育服务社区制度。探索职业院校社区化办学。支持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举办各种形式短期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文化生活教育,免费开放各类服务设施和数字化教育资源,满足社区群众多方面、多层次的教育需求,成为建设学习型社区的重要载体。到2017年,所有职业院校都要开设10门以上社区课程。实施职业继续教育注册入学制度,以劳动者职业发展为目标,提供灵活多样的受教育途径。
(六)加强县级职教中心转型升级建设
县(市、区)政府要从促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提高劳动者素质、服务当地产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要求的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办好1所新型中等职业学校(县级职教中心)。加强县级职教中心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全市所有县级职教中心都要达到规定标准,完成专业、师资、设备、场地和系列功能建设,全市创建5个特色专业(点),培育4个特色培训项目,建成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6个。要优化整合县域培训资源,推进县级职教中心与公办职业学校并轨运行,充分发挥中心功能,建立以职教中心为主体,社会培训机构为补充,乡镇成人教育学校为支撑的集当地高中阶段教育、民族文化传承、人才培养、职业培训、就业和扶贫培训、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技能鉴定、社会生活教育、继续教育为一体的成人职业教育服务体系。
(七)加快发展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职业教育
加强城乡统筹,加快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发展步伐。加大市县政府、经济强县、“国示”学校对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的扶持、支援力度。建设一批民族文化传承创新示范点。深入实施藏区和彝区“9+3”免费教育计划,改善民族地区民生,共建共享改革成果。科学规划民族地区中职学校布局,对于超过20万人口民族地区要集中办好1所中等职业学校,不足15万人口的区县支持试点探索举办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融通的综合高中,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民族地区教育与全市教育同步发展。加大对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帮扶力度,在资金投入,项目安排,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建立扶贫助弱机制,促进教育公平。面向未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失业人员等群体广泛开展职业培训。实施农民继续教育工程,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民创业培训,加强岗前就业培训。加强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培训。重视残疾人职业教育。上述人员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按规定享受相应国家资助补贴政策。
完善职业教育资助体系。全面落实职业院校学生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并逐步建立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资助政策。落实职业院校校内国家奖助学金按学费收入的5%提取政策。加大对“9+3”学生的资助力度,确保藏区、彝区愿接受中职教育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职业教育。积极推行以直补个人为主的支付办法,加大资金监管力度,严查“双重学籍”、“虚假学籍”等问题,确保资助资金阳光使用。
(八)建立完善现代职业教育治理结构
管办评分离,推进政府管理方式转变。强化市、县政府在协调区域职业教育发展、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方面的责任,完善“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行业参与、社会支持”的管理体制。按照“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原则,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重点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落实职业教育投入责任,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减少对学校教育教学具体事务的干预,创设有利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和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的良好制度环境。
强化行业指导和企业参与。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政策咨询服务、人才需求预测、资源、技术、信息等优势,加强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建设,指导推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支持学生实习实训、开展职工继续教育;指导职业院校加强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实现人才培养与区域产业的紧密对接。建立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用人单位要为职工的职业教育和终身学习提供条件。规模以上企业要积极接收职业院校师生到企业开展顶岗实习,将企业支持职业教育列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考核内容。
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建立现代职业院校制度。实行“负面清单”制度,推动政校分开、简政放权,落实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激发职业院校面向市场的办学活力。推动职业院校健全治理结构、自我约束和激励机制,促进依法自主办学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家长委员会制度、校务委员会制度、专家咨询制度。落实公办中职学校校长负责制、公办高职院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民办职业院校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校长负责制考评制度。完善绩效考核内部分配机制。
加强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完善督导评估办法,加强对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的督导;定期开展督导评估;健全督导报告、公报、约谈、限期整改、奖惩等制度,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对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注重发挥行业、用人单位作用,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
完善行业、企业和社区参与的学校治理结构。职业院校要依法制定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章程和制度,成立学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理事会(或董事会)和专业指导委员会。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校长选聘机制,依法保障校长行使管理权。鼓励企业家、创业家担任校长(院长),培养和造就一批职业教育家。
(九)建立现代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落实财政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市本级和县级政府要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职业教育各项投入保障政策,建立职业教育财政投入制度,依法制定职业院校财政生均经费拨款标准,并纳入本级公共财政预算予以保障。2015年起,各县(市、区)要建立公办中等职业学校财政生均经费拨款制度,2015年各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5500元,并建立完善财政生均拨款水平合理增长机制,不断提高生均财政拨款水平。与全省同步实施高职院校财政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拨款标准不低于全省平均值,并逐年增长。市、县财政要设立职业教育发展专项经费并逐年增长,改善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各级政府要落实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30%的政策。市、县政府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的教育资金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经费统筹,发挥好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以及就业经费、扶贫和移民资金等各类资金在职业培训中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职业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制度、审计监督公告制度、预决算公开制度。加强职业院校办学条件、人才培养质量、培训经费使用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引导社会资本多渠道投入职业教育。完善民办职业教育收费制度,在完善民办职业教育信息公开和质量评价标准基础上,逐步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的分类收费价格形成机制。加强企业落实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政策的监督检查,依法督促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能要求高、实训耗材多、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对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教育培训经费并拒不改正的企业,由县级以上政府依法收取企业应当承担的职业教育经费,统筹用于本地区职业教育。落实职业教育捐赠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通过资金、土地、装备、技术、人才等多种要素投资职业教育;完善财政贴息贷款、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健全民办职业院校融资机制;支持营利性职业教育机构通过金融手段和资本市场融资;积极探索利用国(境)外资金发展职业教育的途径和机制;鼓励职业院校适度利用市场资源发展实习实训设备融资租赁业务;促进职业院校举办者按照规定的办学标准投入经费,确保办学质量;鼓励用人单位购买职业教育培训成果,探索建立用人单位适度补偿教育成本机制。
(十)实施五大计划,提升乐山职教发展能力
一是实施职业院校达标建设计划。加大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力度。建立健全政府、行业和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等共同参与、多元投资的基础能力建设机制。统筹协调,同步推进中职学校规范化建设与达标建设,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和社会形象,促进我市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按照职业院校办学标准,编制我市“十三五”职业教育建设规划,确保2015年60%的学校达标,2017年70%的学校达标,2020年所有学校基本达标。
乐山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建设计划
时间进度 达标区县及学校
2015年 犍为高级职业中学、乐山市旅游学校
2016年 峨眉职业技术学校、马边职业中学
2017年 夹江云吟职中、沙湾职中、峨眉旅游学校
2018年 峨边职业中学、欣欣艺术职业学校
2019年 沐川职业中学、五通竹根职中
2020年 乐山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井研职业中学
二是实施职教师资能力提升计划。首先要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到2020年,有实践经验的专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60%以上。加强对“双师型”教师优秀典型的表彰宣传。市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成绩突出的学校进行奖补。其次要改革教师资格和编制制度。按规定建立公办中职学校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并配齐配足教师。按国家统一部署,完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探索在中职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增加中职学校特级教师评选比例。对从行业企业引进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技术人员申报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予以倾斜。符合条件的兼职教师可申报相应系列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职业院校可在总编范围内自主聘请专兼职教师。加大对行业专家、企业骨干、技术能手等优秀人才的引进力度,探索建立引进高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的绿色通道。建立符合职业院校特点的教师绩效评价标准,绩效工资分配向“双师型”教师适当倾斜。建立“固定岗位+流动岗位”制度。探索建立行业企业举办的职业院校和民办职业院校教师年金制度。进一步提高职业院校收入分配自主权,支持学校通过开展社会服务取得合法收入,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再次是要完善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实行新任教师先实践、后上岗和教师定期实践制度。探索职业教育师资定向培养制度和“学历教育+企业实训”的培养办法。积极支持职业院校与大中型骨干企业共同建立 “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三是实施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计划。将职业教育信息化纳入整体建设规划,完善职业院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加快推进职业院校数字化基础能力建设,改造升级覆盖职业院校的宽带网络,重点支持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学校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到2017年,基本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校园网覆盖所有职业院校,所有班级都有一套满足需要的完整的信息化设备设施,基本建成职业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和市级职业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逐步实现全覆盖。到2020年,实现所有专业数字化资源全覆盖。加强职业院校信息技术引用能力建设,用信息技术革新管理手段,改造传统教学、实训,广泛使用虚拟仿真教学、数字化实训、远程诊断等技术,建设一批职业教育仿真实训示范基地。推广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实时互动的远程教学。全面培养学生信息素养,建立和完善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标准,将其作为教师评聘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教师应用能力培训,着力提高应用水平。
四是实施职教集中发展区建设计划。着力打造职教集中发展区(苏稽),重点建设一批优质示范性职业院校,加快推进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和乐山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新校园建设,加快集中发展区配套设施建设,将集中发展区建成我市职教推进产教一体化的示范区和对外交流窗口区。
五是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立职业教育质量检测监控机制。市县财政划拨职业教育专项经费,用于建立完善中职教育质量监测监控机制建设,推动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模式改革,建立多主体参与,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机制。深化完善赛考培联动发展机制,进一步完善技能大赛制度、中职无纸化考试和专业技能抽考制度,推行“知识+技能”的考试制度。建立职业教育质量发展报告制度。完善专业发展驱动的教研制度。健全市、县、校三级职业教育科研教研体系,加强职业教育科研教研队伍建设,配足配齐专兼职教研员,落实相关经费。加强职业教育教科研协同创新机制建设,完善鼓励成果转化的保障性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