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推荐2018年乐山市“优秀教...
♦ 关于上报2018年教师暑期社会实...
♦ 关于2018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
♦ 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校教师岗前...
♦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报送四川省职...
♦ 关于教师培训的通知
♦ 关于开展2018年度清华大学、北...
♦ 关于公布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晋...
♦ 关于推荐机电系刘学权同志申报“国...
♦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18年申...
♦ 关于申报四川省职业院校“双师型”...
 
 
 
 

 

 
 

2017年岗位等级调整相关事宜的通知


公告发布日期:2017/8/18

各系(部)、处(室):

根据《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岗位等级调整实施办法(试行)》(乐职院[2013]30号)文件精神,经2017年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就开展2017年岗位等级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类别

专业技术五级、专业技术六级、专业技术八级、专业技术九级、专业技术十一级、一般管理七级、管理八级、技术工四级。

二、调整范围和条件

1、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岗位聘期满2年(20158月以前聘任);

2、管理岗位人员在本岗位聘期满3年(20148月以前聘任);

3、考取技术工四级等级资格证人员。

三、拟申请程序及填报资料

1、本人下载填写《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调整评分表》(含教辅)、《管理、工勤岗位等级调整评分表》亲自签名后报交所在系(部)初审;

22017825下午5点钟前系(部)将初审等级调整评分表报岗位等级调整小组(人事处);

3827831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核定分数;

4、公布审核分数,公示期3天;

5、确定拟申报调整岗位等级人员最后得分;

6、确定岗位等级调整人员,填报岗位变动审批表

 

乐山职业技术岗位等级调整小组

2017818

 

附:1.2017年岗位等级空岗数

2.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调整评分表

3.管理岗位等级调整评分表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  人事处  联系电话:(0833)2272644

copyright 2002-2007 lszyxy.edu.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