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滋事,悔之晚矣

信息来源: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保卫处  发布时间: 2016/5/19    查看次数: 16820 次

2016年5月13日(周五)晚22时30分许,我院在校学生阚某某等八名学生在城区育贤门河边的卡拉OK唱歌喝酒,酒后打架。辖区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民警在对涉案当事人带离过程中,阚某某等人对民警进行抓扯、谩骂,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

民警请求巡警增援后,将所有滋事人员拷回派出所调查取证。通过行为人陈述,结合相关证人的证词以及照片、视频资料等证据,市中区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阚某某行政拘留十日,所有涉案学生将由学院依据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教训深刻:酗酒害人,打架滋事,妨碍办案,悔不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