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规定,经市人事局、市教育局批准,乐山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有关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学院概况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岷江、青衣江、大渡河三江汇流处的历史文化名城乐山市,与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乐山大佛隔江相望。学院于2002年4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一所含医药卫生、财经旅游、机械电子类学科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03年学院被国家教育部正式列入“现代制造业和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基地”院校。2008年通过了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良好等级,被乐山市授予“乐山硅材料产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2008年,学院被乐山市授予“乐山硅材料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
学院占地面积385亩,现有专任教师381人,教授、副教授108人,硕士37人,“双师素质”教师135人,常年聘有3–5名外籍教师任教,在校全日制学生上万人。设有护理系、机电工程系、材料系、旅游系、经济管理系和公共课程部,开设文科、理科和工科所属专业27个。
在乐山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学院2009年正式启动新校园建设工作。新校园首期占地450亩,总投资3.5亿元人民币,建筑面积16.5万平米,于2011年9月投入使用。届时将为师生们提供一所环境优美的现代化新型院校。
为了学院教学工作的需要,现招聘一批专业过硬,热爱教育事业的研究生学历及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
二、招聘计划:
岗 位 名 称 |
招聘人数 |
专 业 |
临床医学教学(内、外科、妇产科各1人) |
3 |
临床医学 |
模具设计与制造教学 |
1 |
模具设计与制造方向 |
单晶硅及硅片加工专业的教学 |
1 |
材料学(单晶硅方向) |
半导体材料专业的教学 |
1 |
化工工程(半导体硅材料制备方向) |
太阳能光伏技术教学 |
1 |
光伏技术(太阳能电池及组件方向) |
会计电算化教学 |
1 |
会计 |
物流管理教学 |
1 |
物流管理 |
合 计 |
9 |
(一)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应相同或者相近。
(二)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综合素质高,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胜任所聘专业的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的教学工作。
(三)应具有国民教育研究生学历及硕士以上学位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
(四)年龄35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四、招聘办法
考核分为面试和试讲两个部分,分别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面试考核(占20%)
(二)试讲考核(占80%)
面试、试讲考核内容包括应聘人所学专业理论知识、教学知识、实践技能、教学技能等。
五、应聘报名及考核时间
(一)报名时间:2009年5月1日 — 2009年5月10日。
(二)考核时间:2009年5月中下旬。
(三)报名地点:乐山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四)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名单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安排将在乐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六、报名办法
(一)应聘人员请书写自荐书一份,应写明应聘岗位、工作简历、主要业绩(包括主持、参加完成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还须填写《乐山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1份(可在学院主页—机构设置—人事处—表格下载栏http://www.lszyxy.edu.cn/rs/自行下载填写,并上传数码照片)。以上所有材料均通过学院人事处Email:lszyrsc@163.com投递。
(二)准备好相关材料: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书(应届学生除外)、荣誉证书、教育科研论文的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200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者报名时应提交学生证和学生处证明),面试时一并交乐山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材料不真实或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录用资格。
七、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应聘人员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八、综合考察
学院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审查其个人档案,进行综合考察。
九、公示
凡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乐山人才网和乐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考核成绩,拟聘用岗位等。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十、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者,学院报主管部门及人事部门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二)所有聘用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
十一、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乐山市人事局:0833-2441593
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0833-2439870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处:0833-2273012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833-2272644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乐山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乐山市市中区肖坝路108号)
邮编:614004 Email:lszyrsc@163.com
咨询电话:0833-2272644 QQ:511838051
200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