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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系(部),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精神,切实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大力提高辅导员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学院决定组织开展辅导员暑期业务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辅导员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
二、培训内容、时间和地点:
围绕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中“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风建设、学生基层组织建设、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学生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学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学生工作的科学研究”等八个方面内容开展培训(具体培训的时间、内容安排见附件)。
培训地点:12日下午、13日下午、15日全天的培训地点在学院六楼会议室;14日全天的培训地点在乐山市教育宾馆三楼讲师厅;16日培训地点由各系自定。。
三、参加培训人员:
1、全体专职辅导员、2010级拟新聘辅导员;
2、其余在校班级的辅导员(仅参加14日的培训)。
四、会议的其他相关事项:
1、培训期间,请各系德育干事带队,并协助会场组织;
2、每场培训之前10分钟,由各系负责辅导员考核工作的干事进行考勤,并将参会考核情况上报学生工作部,纳入各系学生管理考核和教师个人年终考核。
附: 2010年辅导员暑期业务培训安排表
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