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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和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的通知


公告发布日期:2015/9/18

乐职学通【2015】16号

关于做好2015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和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的通知

各系部、各教学班级、相关学生及家长: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和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的通知》(川教函201554文件精神现就我院2015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退役士兵资格审查、金额审核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资格严格按照《资助办法》执行。具体资助类型和对象如下:

1. 学费补偿。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是指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含应、往届毕业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往届毕业生”是指毕业年份早于入伍年份的毕业生,但不包括政策实施起始年(2013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如2011年毕业生,2013年入伍的可以申请;2011年毕业生,2012年入伍的则不可以申请。

2. 学费减免。学费减免是指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正式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二)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退役一年以上,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或单独招生考试,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享受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享受过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学生,不能享受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政策。

二、资助金额

根据《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精神,从2014年7月1日起,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和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的标准,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三、审批程序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1. 学费补偿

(1)个人申请。申请者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http://gfbzb.gov.cn/)在线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加盖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公章后随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向高校申请。在线填写、打印如有疑问,可查阅“网络报名常见问题”(http://www.gfbzb.gov.cn/help/faq.jsp)。客服热线:010-82199588;客服传真:010-80115555转475249 或010-62160938;客服邮箱:kefu@chsi.com.cn

(2)审核、上报学院组织学生资助管理、教务、财务等部门对提交申请表的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和入伍通知书进行复核,并汇总上报省资助中心审批。

2. 学费减免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学费减免实行“一次申请,分年扣缴”的方式。

(1)个人申请。申请者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加盖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公章后连同《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交就读高校。

(2)审核、上报学院组织学生资助管理、教务、财务等部门对提交申请表的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和入伍通知书进行复核,并汇总上报省资助中心。

    (二)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

1. 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并向本校提交《2015-2016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附件1)。该申请表不得由班主任或他人代填,“以前教育阶段是否享受过本政策”中的“以前教育阶段”,是指低于现教育阶段的各高等教育阶段。

2. 审核、上报学院组织相关部门核实学生信息并在《2015-2016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签署意见后,汇总上报省资助中心。

 四、学生准备的材料: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1.学费补偿:网上打印、签字盖章完善后的《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一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

2.学费减免:网上打印、签字盖章完善后的《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一式一份)、《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1份)。

(二)退役士兵学费资助

本人填写的《2015-2016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一式一份、附件1)、《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1份)。

    五、材料上交时间及地点:

2015年10月16日前,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入伍学生及退役学生,应及时按照相关要求完成网上申请,打印相关表格后按照表格规定的程序到相关部门盖章,最后把所有材料交到学生工作部。联系电话:0833-2421625。

附件:1、2015-2016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

(附件见学院网站和QQ群共享)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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