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09年中层干部公开竞聘实施方案
按照《学院2009年中层干部岗位调整聘任工作方案》(乐职委[2009]37号)部署,依据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乐职委[2008]44号)和参照《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中办发[2004]13号)精神,现将2009年中层干部公开竞聘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基本工作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二、组织领导
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蹇路
副组长:薛建平 刘文华
成 员:院领导,杨新明 王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王锐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李萍 石建华 郑平等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
三、竞聘条件和资格
(一)竞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思想品德。
2.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乐于奉献,勇于进取。
3.具有胜任中层干部岗位的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和业务知识水平。
4.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全局观念,能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5.身体健康,连续两年考核在合格以上。
(二)竞聘资格
中层干部竞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见附件1(挂学院组织部网页)。
四、竞聘程序
1、自愿报名。公布竞聘上岗的中层干部岗位数、条件和资格。符合条件者自愿报名,填写《干部竞聘岗位报名表》(见学院组织部网页http://192.168.100.6/zz/index.asp)一式两份,每人可报1个岗位,于17日下午5点前交到学院组织部。
2、资格审查。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后立即公布竞聘名单和岗位。
3.竞聘演讲,民主测评,群众推荐。在应聘岗位所在的系部、院直机关全体职工中召开民主推荐会或和聘演讲会,分别由院领导主持,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民主推荐。各总支协助会议的召开。
竞聘者先进行竞聘演讲,陈述应聘理由(包括本人应聘条件及对上岗后的工作目标等),时间10--15分钟,由学院竞聘演讲考评小组(有关领导、组织、人事、纪委、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对竞聘演讲者(综合能力)进行考核评分和群众进行无记名推荐。考评小组评分占总分的60%;群众民主推荐得票率折合分占总分的40%。
4.党委根据考评和群众推荐情况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5.对新提拔的中层干部进行组织考察。
6.党委会讨论。党委会根据群众推荐、组织考察等综合情况,讨论决定拟聘人选。
7.任前公示。主要采取校园网上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听取群众反映,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7天。
8.党委确定任用。经公示期后,党委确定聘任人选。党委系统的干部由党委任命,行政系统的干部由院长聘任。
五、任用与管理
1、中层领导干部实行任期制,任期为三年。任期内因学院工作需要可对任职岗位进行调整。
2、对新提拔的中层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同级职务相关待遇。试用期内,对不胜任工作要求的,党委将予以调整。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附件:1. 2009年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岗位、任职条件、岗位职责一览表
2. 《干部竞聘岗位报名表》(见组织部网页http://192.168.100.6/zz/index.asp)
中共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09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