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职院通〔2020〕7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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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审计细则(修订)》已经学院 2020 年第 21 次院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2020 年 12 月 9 日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审计细则 (修订)
第一条 根据国家、省、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及《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内部审计工 作规定》、《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为加强学院固定资产管理,规范 固定资产审计工作,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固定资产审计工作,由审计处负责组织。
第三条 固定资产审计范围和内容,包括:
( 一)建筑物、构筑物。
( 二)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含教学设备、办公设备等)。
( 三)车辆等交通工具。
( 四)图书。
( 五)单位价值符合国家固定资产规定的其它设备设施。
第四条 固定资产审计,是指按审计程序对学院固定资产增减、使用、管理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效益情况进行的审查、监督、评价。固定资产审计的目的是保障 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保证固定资产信息的真实可靠。
第五条 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审计的主要内容
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合理有效。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是 否建立相应的固定资产登记、核算、保管、使用、维修、报废、检查、盘点及清理等管 理制度。
第六条 固定资产增加审计的主要内容
( 一)新增固定资产是否列入当年资产配置预算,大型仪器、教学设备、房屋建筑 等固定资产购置是否经过可行性论证,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规。
( 二)新增固定资产的配置标准是否合理、合规,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合规。
( 三)固定资产购置是否依据政府采购法规和学院的规定办理,合同签订是否与招 标结果一致。
( 四)新建房屋、构筑物完工交付使用后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了竣工决算,是否办 理了房屋资产登记、移交、接收手续和账务处理。
( 五)盘盈固定资产是否查明原因,责任界定是否清楚,处理过程是否合规。
第七条 固定资产减少审计的主要内容
( 一)报废固定资产手续是否齐全完备,是否经过审批,残值计价是否合理,变价 收入是否如实入账。
( 二)转出或出售固定资产是否经过审批,出售固定资产是否经过资产评估,作价 是否合理,账务处理是否合规。
( 三)盘亏固定资产是否属实,盘亏原因是否合理,责任界定是否清楚,处理过程 是否合规。
第八条 固定资产结存审计的主要内容
( 一)核查固定资产的实存,审查账、卡、物是否相符,核实固定资产是否真实、 完整,是否完好正常使用。
( 二)验证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是否为学院实际拥有。
( 三)核定固定资产的数量和价值,审查出售、报废和毁损固定资产及盘盈、盘亏 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是否合规。
第九条 对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效益审查和评价
( 一)建筑物、构筑物类
1.生均占有面积、金额情况。
2.办公用房面积合理、合规情况。
3.审计时间内建筑物、构筑物投资占同一时间学院总经费支出的比例情况。 4.利用情况有无闲置、浪费的问题。
( 二)教学设备类
1. 完好率、报废率、成新率、修理率、新设备率、使用率情况。
2. 财政资金和非财政资金购置率情况。
3. 多媒体教室利用(开出)率、实验实训室利用(开出)率情况。
4. 生均占有价值量。
( 三)办公设备类
1.办公人员平均占有价值量。
2.完好率、报废率、成新率、修理率、新设备率、使用率情况。
第十条 对固定资产进行审计,被审计部门应配合工作,并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 一 )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制度。、
( 二 )固定资产的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
( 三 )固定资产实物台账、卡片和增减审批单(验收或调拨单)。
( 四 )固定资产定期盘存表、变动或调整明细表。
( 五 )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电子数据。
第十一条 审计处按程序出具固定资产审计报告。
第十二条 相关部门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进行回复。
第十三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由审计处负责解释。原《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固定资产审计细则》(乐职院〔2008〕100 号 )即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