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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审计细则 (修订)

发布日期:2020-12-09 浏览量:

关于印发《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审计细则 (修订) 》的通知

乐职院通〔2020〕76


各系(部、院)、处( ),附属医院、奥校: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审计细则(修订)》已经学院 2020 21 次院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2020 12 9 日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审计细则 (修订)

第一条 根据国家、省、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及《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内部审计工 作规定》、《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为加强学院固定资产管理,规范 固定资产审计工作,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固定资产审计工作,由审计处负责组织。


第三条 固定资产审计范围和内容,包括:

一)建筑物、构筑物。

二)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含教学设备、办公设备等)。

三)车辆等交通工具。

四)图书。

五)单位价值符合国家固定资产规定的其它设备设施。


第四条 固定资产审计,是指按审计程序对学院固定资产增减、使用、管理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效益情况进行的审查、监督、评价。固定资产审计的目的是保障 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保证固定资产信息的真实可靠。


第五条 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审计的主要内容

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合理有效。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是 否建立相应的固定资产登记、核算、保管、使用、维修、报废、检查、盘点及清理等管 理制度。


第六条 固定资产增加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新增固定资产是否列入当年资产配置预算,大型仪器、教学设备、房屋建筑 等固定资产购置是否经过可行性论证,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规。

二)新增固定资产的配置标准是否合理、合规,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合规。

三)固定资产购置是否依据政府采购法规和学院的规定办理,合同签订是否与招 标结果一致。

四)新建房屋、构筑物完工交付使用后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了竣工决算,是否办 理了房屋资产登记、移交、接收手续和账务处理。

五)盘盈固定资产是否查明原因,责任界定是否清楚,处理过程是否合规。


第七条 固定资产减少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报废固定资产手续是否齐全完备,是否经过审批,残值计价是否合理,变价 收入是否如实入账。

二)转出或出售固定资产是否经过审批,出售固定资产是否经过资产评估,作价 是否合理,账务处理是否合规。

三)盘亏固定资产是否属实,盘亏原因是否合理,责任界定是否清楚,处理过程 是否合规。


第八条 固定资产结存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核查固定资产的实存,审查账、卡、物是否相符,核实固定资产是否真实、 完整,是否完好正常使用。

二)验证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是否为学院实际拥有。

三)核定固定资产的数量和价值,审查出售、报废和毁损固定资产及盘盈、盘亏 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是否合规。


第九条 对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效益审查和评价

一)建筑物、构筑物类

1.生均占有面积、金额情况。

2.办公用房面积合理、合规情况。

3.审计时间内建筑物、构筑物投资占同一时间学院总经费支出的比例情况。 4.利用情况有无闲置、浪费的问题。

二)教学设备类

1. 完好率、报废率、成新率、修理率、新设备率、使用率情况。

2. 财政资金和非财政资金购置率情况。

3. 多媒体教室利用(开出)率、实验实训室利用(开出)率情况。

4. 生均占有价值量。

三)办公设备类

1.办公人员平均占有价值量。

2.完好率、报废率、成新率、修理率、新设备率、使用率情况。


第十条 对固定资产进行审计,被审计部门应配合工作,并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制度。、

)固定资产的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

)固定资产实物台账、卡片和增减审批单(验收或调拨单)。

)固定资产定期盘存表、变动或调整明细表。


)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电子数据。


第十一条 审计处按程序出具固定资产审计报告。


第十二条 相关部门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进行回复。


第十三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由审计处负责解释。原《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固定资产审计细则》(乐职院〔2008〕100 )即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