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及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我省开展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13)2号)文件精神, 2013年秋季继续使用“网上报名”程序。为确保我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育教学基本能力测试:
1、9月18日下午14:00,所有拟申报人员到新能源系会议室参加“高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工作会(不参加者将不予认定);
2、9月22日,将填写好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须填写与申报专业一致的课程)发送到邮箱:3098175@qq.com。
3、参加教育教学基本能力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请认定人员网上报名时间:
9月20日前网上报名,须按规定上传照片,未上传照片,网上报名无效(网上报名填写工作单位时,按学院的全称填写,只填到学院一级,不填系、部)。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二、材料准备及工作安排:
1、申请认定人员持报名材料于9月22日报学院人事处审核,报送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包括:
(1)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手签姓名,一式二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新进教师已参加体检的人员,不需要提供);
(5)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表;
(7)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须填写与申报专业一致的试讲课程);
(8)近期小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办理证书使用,须与网上报名的电子照片一致);
(9)《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10)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原件及复印件;
(11)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免提供《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但应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12)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的通知》(川教函2008[273号])文件要求,参加高校教师资格证人员需缴纳评审及办证费用200元/人。报名时交人事处,由人事处代交四川省教育厅。
3、10月8日—10日,学院人事处整理材料及输入信息。
4、将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材料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后,颁发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请各系(部)、处(室)通知相关人员,请申请认定人员相互转告,务必按照上述要求,做好网上报名和材料报送工作。相关表格可在学院人事处网页上“表格下载”-“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栏”下载。
电话:2272644
人 事 处
二O一三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