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院教育教学内涵发展,提升教师双师素质,学院积极鼓励教师通过各种渠道取得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职业资格证书并提高实践技能。
请已认定的2011-2012年“双师素质”教师认真学习《乐山法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培养工程实施办法》(乐职院〔2012〕61号)和《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参加雅思(托福)英语或第二外语考试的实施办法》(乐职院〔2012〕46号)精神,符合报销条件者请于4月30日前将考证费用票据交人事处,人事处审核后报销考证费用并发放奖励经费。
附件:1.关于2011年“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结果的通知
2.关于2012年“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结果的通知
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