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2015〕53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院各类出差以及师资培训管理,现将《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培训进修申请表》、《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出差审批表》更新如下(见附件)。
从2015年5月起教师出差需填写新版的《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出差审批表》;教师参加师资培训需填写新版的《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培训进修申请表》,不再要求填写《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出差审批表》。
附件:
1《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培训进修申请表》
2《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出差审批表》
人事处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