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了熟悉专业和专业所涉行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提高学院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现就教师开展暑期社会实践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时间:2013年7月17日--7月31日
2.地点:学院与系(部)统一安排
3.各系(部)具体落实教师暑期社会实践单位,并将教师社会实践申请表(纸质)和盖章汇总表(纸质+电子版)于2013年7月5日报送人事处。
4.收集资料:按照《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暂行办法》(乐职院〔2012〕51号)规定收集社会实践资料。
5.上交资料:请各系(部)将教师完成的社会实践资料于2013年9月15日交报人事处。
附件: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暂行办法
人事处
201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