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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发展中心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乐职院〔2017〕26号)


发布日期:20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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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教师教学业务培训、教学研究交流、教学咨询指导等管理、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中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满足教师个性化、专业化发展需要,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20年)》、《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学院决定成立教师发展中心。为保证中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宗旨

教师发展中心定位为服务型、跨部门协作的非行政机构,挂靠人事处。中心以“服务、启发、分享、激励”为宗旨,通过开展教师培训、研究交流、咨询指导等多种活动,搭建促进教师充分交流、相互合作与资源共享的平台,解答教师教学工作中的疑惑,解决教师教学中遇到的困难,在全院营造浓厚的教学文化氛围,鼓励教师全面释放潜能,全身心投入教学,追求教学卓越,提高教学质量,培育优秀人才。

二、组织机构

(一)教师发展工作指导委员会

主任委员:院长

副主任委员:分管教学副院长

成员:教师发展专家、教授、教学名师代表、行业企业专家、教务处、督导处、继续教育处、人事处、科研处负责人。

指导委员会职责:

1.规划、指导中心工作,审定教师发展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

2.广泛调查,深入研究,对教师发展提供咨询和分析决策,对中心各项工作提出优化和改进意见。

3.研究、解决教师发展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协调各种关系,保障中心工作平稳运行。

(二)教师发展中心

中心主任:人事处负责人

常务副主任:人事处负责师资工作副处长

教师发展中心下设办公室,配备办公室主任1名,具体负责教师发展中心日常事务管理;根据需要设置专职教师发展管理岗位,主要负责中心场地、设备的监管、预约审批、设备维护、中心活动组织及管理服务等工作。

教师发展中心职责:

1.关注教师职业发展,引导教师开展职业规划。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岗位教师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推出工作项目,以满足全院教师的个性化、多样化的发展需求。

2.关注教育教学前沿,为全院教师提供教学咨询服务,为有需要的教师提供教学诊断与指导,进行个别辅导帮助。

3.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教学技能培训和教学专项培训,引导教师提高教学水平。为新进教师拟定培训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培训。

4.倡导教师互助合作,组织教师开展专题研讨与分享活动,研讨教学问题,交流和分享成功经验。通过“老带新”的形式,充分发挥优秀教师、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促进青年教师健康成长。

5.开展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活动,促进良好师德、师风的形成。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多元化、持续性、针对性的培训机制,开展分层、分类培训

1.新进教师入职培训

开展新教师入职培训,形成多层次、立体化的新教师教育教学培训体系,促进新教师职业素质、教学理念和技能、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学术道德和师德水平等方面的提升。

2.教师能力提升“菜单式”培训

教师能力提升“菜单式”培训主要面向全院教师提供适应教师个性化发展需要的菜单式培训项目。

3.骨干教师培训

根据骨干教师职业发展需要,为其提供社会实践、培训进修、课程学习、访学、学术报告、研讨会等分门别类的学习培训项目。

(二)建立和完善教师教学研讨机制,搭建沟通平台,促进教学交流

开展各种专题研讨交流活动,搭建教师探讨与交流平台,促进教师间的有效沟通,促使其共同成长与进步。

1.教师沙龙

开展教师沙龙活动,面向全院教师,采用引导、研讨等交流方式,围绕涉及教学工作、团队建设、专业建设、青年教师培养、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沙龙主题进行阅读、交流等。

2.教师工作坊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中心将创立教师工作坊(例如,教师职业素养工作坊、信息化教学技术工作坊等),邀请学院优秀教师坐镇,接受教师成长与教学问题的咨询,研讨教师成长与教学质量提高等问题,开展交流与合作,传播先进的教育思想,推广先进教学经验和教学成果。

3.教学、学术论坛

不定期举办各类教学、学术论坛,与各行业、各领域、各层次专家学者、企业精英等共同研讨国内外先进教育理念、学术技术前沿成果、职业教育发展趋势等;借力“嘉州英才联谊”等市级重点人才活动项目,与市级相关部门、省内教师教育发展机构共同打造有乐山地方特色的高端教学、学术论坛,服务乐山社会经济发展。

(三)建立咨询服务制度,开展教学咨询服务

1.针对教师在教学中及自身能力提升和发展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一对一的咨询和辅导服务,帮助其对症下药,并结合教师自身的能力水平,寻找教师本人的特色,支持教师个性化发展。

2.组织专家通过微格教学、课堂观摩等,为有需求的青年教师提供教学咨询、诊断与建议,有目地对青年教师的教学技能和方法进行个别辅导和支持。

3.设立教师咨询服务热线和网络咨询服务栏,选派或聘请指导人员到现场提供分析、诊断服务,帮助教师解决问题。

(四)开展师德教育活动

开展教师思想理论、职业道德修养和法制教育活动,以增强教师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培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安心于教育教学的思想观念。

(五)建立网络信息服务平台,提供教学资源支持

建立网络教育及服务平台,多渠道收集教学资源,为广大教师提供教学指导、名师专题讲座、优秀教学视频、教学相关的图书资源、优秀案例、教学素材、期刊文献、教学软件、网络学习平台、它山之石(其他高校教师发展的经验)等资源,并形成共建共享机制,拟通过资源的有效利用,不断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

(六)建立优秀师资团队,开展区域性职教师资培训

以学院优势专业为依托,遴选组建优秀师资团队,打造区域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平台,服务区域内职业教育教师发展工作。

四、制度与保障

(一)学院高度重视。把教师发展工作纳入了《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教师发展活动与学院其他工作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和运行制度。

(二)组织机构健全。依托人事处、教务处、督导处、继续教育处、科研处、系(部)等,设立了规模适当、富有特色、功能完备的教师发展中心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

(三)加强制度建设。学院将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考核激励机制,保障教师发展。结合教师发展规划与教师发展中心的活动,逐步建立完善教师教学发展档案。

(四)加强统筹协调。有计划地依托教学工作,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和系(部)的协调,统筹规划、设计和管理,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教师专业化发展。

(五)提供必要支持。学院将为教师发展中心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教师发展中心活动薪酬按照国家、省、市及学院相关标准执行)、人员、工作场所和设施设备支持。

五、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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