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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山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十佳讲坛名师、十佳技能标兵、十佳科研能手、十佳辅导员”评选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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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评选第二届十佳讲坛名师活动方案

为了不断提升我院教师的教学素养,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职业教学能力和提高课堂教学效果,鼓励教师在教学中不断更新教育思想和观念,改革和创新教学方法,形成一批师德高尚、教学技能高、教学效果好和勇于创新的优秀教学队伍,学院决定开展第二届十佳讲坛名师评选活动。现制定评选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设立讲坛名师奖,旨在鼓励辛勤耕耘在教学第一线,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教学技能精湛、教学效果良好和勇于改革创新的教师群体,从而带动学院的教学队伍整体教育和教学水平的提升,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本届讲坛名师奖表彰名额为10名。

二、领导小组

组长:刘忠

副组长:宋利斌

成员:杨兵、谯时文、张知贵、张学河、李忠东、朱文斌、王丽、杜领、张恩

工作人员:李群英、李静华,各系(部)督导管理干事

三、评选条件

1. 讲坛名师奖限于全院在职的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且有三年及以上高等职业教学经历的专任教师和兼课教师,参评教师的年龄不受限制。

2. 上届获讲坛名师称号的教师不参加本届比赛活动。

四、评选原则  

1. 坚持评选标准,保证评选质量,优中选优的原则;

2. 坚持发扬民主,教师广泛参与的原则;

3. 坚持实事求是,严格工作程序的原则;

4.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近两年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讲坛名师的评选

1.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者;

2. 年度考核有不合格者;

3. 不服从工作分配,拒绝承担规定教学任务者;

4. 发生教学事故者;

5. 存在有损师德形象言行,造成不良影响者。

六、评选的办法和程序

本次评选活动由教育督导处牵头制定比赛规则,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由各系(部)具体组织实施。评选分为二个阶段:第一阶段,各系(部)通过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推选出系(部)讲坛名师候选人;第二阶段,学院组织各系(部)候选人进行分类集中讲课比赛,并通过综合评审推选出讲坛名师的获奖人员。

1、各系(部)成立以主任挂帅的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候选人推选方案,按规定的时间推选出候选人,评选结果在系(部)公示无异后上报学院教育督导处。评选的内容应包括爱岗敬业、师德师风、课堂教学评价、教学资料评价、学生教学效果评价和群众民主评议等(具体方案由各系(部)制订)。根据各系(部)教师队伍的数量和构成情况,候选人名额具体分配如下:护理系4人、旅游系2人、药学系2人、机电工程系2人、新能源工程系2人、电子信息工程系2人、财经管理系2人、公共课程部2人。此项工作要求510前完成,并上交《乐山职业技术学院讲坛名师候选人汇总表》(附件6)。

2510615,学院组织各系(部)候选人进行分类集中讲课比赛,所有专兼职教师参加观磨,通过教师现场讲课比赛、民主测评和综合评价,评选出讲坛名师正式人选。

3、集中讲课比赛分类:(1)医护类:护理系、药学系;(2)文科类:旅游系、财经管理系、公共课程部;(3)理工科类:机电工程系、新能源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

4、综合评选的具体办法

综合评选内容包含教师现场讲课比赛和综合评价两个方面。综合评选满分为100分,其中:现场讲课比赛评分占65%,督导评教占20%,民主测评占15%

1)参加决赛的教师现场讲授一堂课,形式不限,25分钟内,其中用2~3分钟时间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和工作业绩。系(部)专兼职教师现场观摩,部分教师参加民主测评,评委由院级督导和系(部)专业骨干教师组成,评委对参加比赛的教师进行现场评分,教师现场讲课得分以评委评分的平均分为准。

2)督导评教分值以教育督导处网页上近两年的督导综合考核平均分为准(教育督导处提供)。

3)民主测评分以现场参加测评教师打分的平均分为准。

4)现场讲课比赛评价标准:常规教学课程使用《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附件1公共基础课版、附件2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版、附件3体育课版);项目化教学的课程使用《乐山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化课程教学实施过程跟踪评价表》(附件4)。

5)民主测评采用《乐山职业技术学院讲坛名师民主测评表》(附件5)。

附件:1.《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公共基础课版

2.《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版

3.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体育课版

4.《乐山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化课程教学实施过程跟踪评价表》

5.《乐山职业技术学院讲坛名师民主测评表》

6.《乐山职业技术学院讲坛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附件请到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十佳技能标兵评选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进一步彰显我院职业教育本色激发广大教师学技术、练技能的积极性,着力打造双师素质教师队伍,提升学院核心竞争力,学院决定启动第二届十佳技能标兵评选活动,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教师职业技能竞赛学院十佳技能标兵评选活动,在全院树立一批德技双的教师典型,进一步促进教师实践技能和职业教育教学能力的提升,提升学院核心竞争力。

二、活动宗旨

展示教师职教能力,彰显职业教育本色。

三、组织机构

为保障十佳技能标兵评选活动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成立学院十佳技能标兵评选活动领导小组,隶属于学院标兵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十佳技能标兵评选活动方案的制定、活动过程的监督与协调、结果复审等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长:刘忠

副组长:苟安经

  员:谯时文、张学河、张知贵、张恩、朱文彬、李忠东、杜领、王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活动办公室),并设置在教务处,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管理事务,苟安经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系(部)根据情况成立由系(部)主任为组长的十佳技能标兵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系(部)评选活动的实施。

四、评选范围

我院50岁(含50岁)以下的担任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校内专兼职教师(含实训、实验指导教师)。

五、评选条件(见附件1:评选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

(一)师德师风高尚,无教学事故和任何违纪违规行为,在师生中具有良好形象。

(二)热爱本职工作,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积极创新进取的精神,积极投身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参与课程建设、专业建设等,教学能力突出。

(三)熟练掌握本专业核心技能或熟练掌握所授课程的实践技能,能熟练操作要求学生掌握的相关技能或能熟练准备实验并演示实际操作技能。

(四)具有本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证书

(五)积极参与同行技能竞赛并获奖;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职业技能等方面成绩突出,所指导的学生在各级技能竞赛中获奖。

(六)注重职业技能锻炼,3积极参加企业顶岗实践或参与技术服务与技能培训,并在实践中得到单位好评。

六、实施程序

本次十佳技能标兵评选采取技能项目竞赛(或展示)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技能竞赛内容为专业核心技能,综合考核内容为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实践教学效果、技术服务、师德师风等方面。参评教师的总评成绩=竞赛成绩(60%+综合考核成绩(40%)。

(一)拟定评选方案

各系(部)根据学院标兵评选有关精神,成立相关组织机构,根据本办法拟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经系(部)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教务处备案。

(二)技能竞赛

1、从通知之日起由各系(部)根据《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教师职业教育教学能力的提升与认定测评活动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组织对教师进行技能训练、技能测评,开展技能比赛。

2、技能竞赛要求

1)拟定竞赛方案

在系(部)统一组织下,以专业或专业大类为单位拟定2-3个综合性的专业核心技能竞赛项目,凡有国家或省职业技能比赛项目的必须以此为依据选择2-3个项目,并以国家或省比赛标准为依据进行评价打分;鼓励以专业大类为单位设立综合性项目,以扩大参赛对象和增强评选标准的科学性;部分专业基础课或不足3人的同一专业或同一课程教师原则上以技能测评方式为主,要求被测评教师能熟练演示操作技能,能独立完成实验准备及相关操作,以所授课程的课程标准为评价依据。分值为60分,确定两个项目的,每个项目30分;确定三个项目的,每个项目20分。各专业为各项目制定评分细则,可参照国赛和省赛标准。无国赛和省赛参考标准的,应充分借鉴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和征求院外专家对评分细则的意见。竞赛项目和评分细则在系(部)公示无异议后报活动办公室(教务处)备案并执行。

2)报名:各专业确定了项目和评分细则后,统一在系(部)公布,然后开始个人自愿报名或系(部)推荐人选进行竞赛与测评,鼓励全员参与。

3)实施技能竞赛或测评:以系(部)为单位,按照制定的竞赛或测评方案开展现场竞赛与测评活动,活动中组织教师现场观摩,系(部)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全程监督。评委由3—5人组成,其中至少1人来自于企业,上届技能标兵、院外专家可作为评委。评委根据评分细则评分。评选结果以系(部)为单位进行公示(必须为确定的分数)。

3、综合考核

主要考核参赛教师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获取情况、实践教学效果、技术服务、师德师风等方面,以全面反映教师的技能掌握与运用实绩,相关指标需由参赛教师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或由相关部门认定。系(部)十佳技能标兵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分值为40分,具体见(附件1)。其中,师德师风一项为否决性指标。

4、评选时间:4—6月,可与学院学生技能大赛同期进行。

5、奖项设置:系(部)可按照不超过参赛教师人数的50%设置奖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10%、二等奖不超过20%、三等奖不超过20%

(二)系(部)推荐

1、系(部)推荐: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服气的原则,系(部)汇总技能测评或比赛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在此基础上各系(部)评选出十佳技能标兵候选人,并在系(部)进行公示(含分数,不短于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系(部)教师十佳技能标兵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2候选人及相关支撑材料至活动办公室(教务处)

2佳技能标兵候选名额。为在全院树立起一批德技双的教师典型,本次活动最终将评选出不超过10名院级十佳技能标兵,最终名额由学院标兵活动评选领导小组确定。各系(部)按总评成绩排序,将排名前三的作为院级佳技能标兵候选向学院十佳技能标兵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推荐

(三)复审

1、学院十佳技能标兵活动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系(部)所推荐的候选人进行随机抽查,并按评价标准对候选人作现场技能操作评分;

2、学院十佳技能标兵活动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十佳技能标兵候选人进行整体评价,最终评选出标兵技能标兵人选

3学院监审处会同学院标兵活动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督导处对全院技能测评或比赛实施全过程进行督查、对测评结果进行随机抽查。

(四)审定

由学院标兵活动评选领导小组对评出的十佳技能标兵人选进行审核、认定。

(五)公示

对通过核的十佳技能标兵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奖励办法及结果引用

(一)学院奖励

学院向十佳技能标兵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按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二)结果引用

1、评选结果作为教师个人次年教师评先、评优、称职晋升、聘用及出国、选派访问学者等的重要优先推荐依据。

2、系部技能测评和比赛组织实施情况、以及成效与系部年度考核挂钩。

八、相关事宜与要求

(一)各系部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对教师进行技能训练、技能测评和技能比赛等工作。

(二)在推荐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按国家或省技能比赛标准或课程标准对教师进行评价,认真把关,严格程序,公平公正评选技能标兵。

(三)本次活动所需耗材由各系(部)在实施方案中列出数量、规格及使用时间,报学院十佳技能标兵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统筹解决。

(四)企业评委及学院评委工作经费、系(部)评选奖金等按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五)本办法试行期为1年。

(六)其它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九、活动监督与投诉电话

1十佳技能标兵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2273069

2、学院标兵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2272644

3、学院督察审计处:2273012

4、学院教育督导处:2272069

 

附件:1.学院十佳技能标兵评选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

2.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十佳技能标兵评选结果汇总表

附件请到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十佳科研能手评选办法

 

为了全面实施人才战略,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培养人才,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大力推动学院科研工作,提高教师参与科研的积极性,提升教师科研水平,制订本办法。

一、   成立学院十佳科研能手评选领导小组

  长:刘忠

副组长:杨新民、叶长安

  员:谯时文、张 恩、王 丽、张学河、张知贵、李忠东、

朱文斌、杜 

    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十佳科研能手评选活动的组织和监督工作。

二、选拔条件

(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讲师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科研活动3年(含)以上。

(二)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科研工作,恪守学术规范,谦虚好学,刻苦钻研,勇于开拓,具有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熟练掌握本专业最新理论和技术,熟悉本学科国内外动态、研究进展,有确定的研究方向,在市、校内同行中享有一定知名度。

(四) 2年(2013-2014)科研工作实绩突出(同时具备以下3项,第1项和第2项为必备):

12013-2014年科研净积分全院排名至少有一次在前20名之内;

    2、成功立项主持一项省级课题,且进展正常;

3、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专业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论文(或在全国性、国际性专业会议上收录论文全文)4篇;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论文2篇和公开出版有较高价值专业著作或译著1部(主要作者,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或1篇论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

4、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5、有一项科研成果获市政府一等奖,本人为第一完成者;或二项科研成果获市政府三等奖及以上,本人为第一完成者;

    6、以第一作者在A类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

    7、著作权署名为乐山职业技术学院的专利第一持有者。

    (五)近2年(2013-2014)科研工作实绩特别突出,在一些领域获得关键性突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确定:

    1、成功申报立项国家级课题的主持人;

    2、获得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四川省科技进步奖、四川省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第一署名人;

    3、科研成果转化实际到款额20万以上,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人。

三、申报与评定

(一)学院中层干部及院级领导不参与本次评选活动。   

(二)推荐。经本人书面申请填写《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十佳科研能手申报表》,并由申报人所在系部签署推荐意见,每个系部限推荐3名,报科研处。

(三)资格初审。由科研处对推荐人选的申报条件、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依据近2年科研净积分从高到低排序。   

(四)审定确认。科研处初审通过名单交由学术委员会审议、讨论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报学院十佳活动评选领导小组审定。
   
(五)公示。公示期5。公示期内无异议者,学院统一召开表彰大会,授予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十佳科研能手称号,颁发证书,发放奖金。   

(六)回避原则。学术委员会评审过程中,如委员是当事人,实行相关会议回避制度。

    (七)整个评审过程,由学院监察审计处负责监督。

四、其他

本方案由学院科研处负责解释。

附件: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十佳科研能手”申报表

附件请到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十佳辅导员评选办法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24号令)、《关于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意见》(乐职委〔20085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学院开展十佳辅导员评选表彰活动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审小组

分别成立学院、系部十佳辅导员评选表彰工作评审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监审、人事、各系党总支、学工部、院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学院十佳辅导员评选表彰工作评审小组成员如下:

  长: 陈元进

副组长: 叶宏光

  员: 杨新明      张学河      张知贵  朱文彬       李中东  路喜苓          罗健玮

评审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负责十佳辅导员评选表彰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工作部副部长魏凡担任,办公室成员包括院团委副书记、各系分管学生副主任、系团委书记和学工部相关干事。

二、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院内在岗的带班专兼职辅导员。十佳辅导员候选人原则上有三年以上累计带班经历,重点考察参评学年度(20139月至20157月)的带班工作业绩。2013年如已评为学院的十佳辅导员,本次不再参评。

三、评选条件

   (一)政治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创新发展作为学生自主教育、自主管理、自主服务的根本任务。加强学生工作的内涵建设,进一步提升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质量。

(二)业务精。认真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服务育人工作,加强学生班级建设和管理;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成才;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理论与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定期开展相关工作调查和研究,分析工作对象和工作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注重运用各种新媒体等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纪律严。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种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工作主动,到岗及时,并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作风正。为人正直,处事公正公平,师德师风好,深受学生的欢迎和爱戴,能够胜任学生的人生导师,并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五)示范性强。工作具有计划性和前瞻性;在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日常管理和其他工作方面表现突出,有典型事迹,示范性强,能够带动和鼓舞其他学生工作者一道进步;善于在工作中总结经验,发现规律,创新方法,并能结合辅导员工作撰写有关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的论文和反映本人从事辅导员工作的理念、思路和经验的工作体会或总结,科研能力较强。

四、评选表彰办法

(一)原则

十佳辅导员的评选表彰以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为目标,原则上按照工作过程与班级效果相结合,学生评价与同行评价相结合,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有突出事迹和重大贡献者由学院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程序

十佳辅导员的评选,原则上采取如下程序:

1、系部推荐

各系党总支牵头,组建十佳辅导员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评价、辅导员月评(班级考核)、同行评价和工作资料情况,结合班级效果和典型示范事迹。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本系全体专兼职辅导员数10%的候选人,公示五天后,于58日前上报学工部。

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件,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教学事故情形者一票否决。推荐候选人时要求上报系部推荐资料(两千字以上的事迹材料)、辅导员工作手册、团支部工作手册、班级考勤簿、班长工作笔记本等材料。

2、学院审查

学院评审小组按照十佳辅导员评选要求,于515日前通过无记名投票确定12名候选人,公示5天后进入下一轮总决赛。

3、现场展示评选

12名候选人进行现场综合风采展示,拟于527在旅游系3D实训室举行。由各系部分别组织5名学生代表,3名辅导员代表,2名学管办工作人员代表作为评委,排名前10名的辅导员公示5天后作为十佳辅导员候选人提交学院十佳活动评选领导小组审定。

4、学院审批表彰

学院对十佳辅导员候选人进行审批表彰,另两名候选人作为学年度优秀辅导员进行表彰。

五、其他

(一)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本系十佳辅导员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把评选推荐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举措,大力宣传辅导员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效,按照实事求是、民主推荐、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开展评选推荐,切实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

(二)推荐人选的公示期为5天,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公示中发现的问题由院系领导小组进行处理。

(三)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1.《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十佳辅导员评分表》

2.《辅导员班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学生满意度测评表》

3.《乐山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每月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表》(暂行)

附件请到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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