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乐山市委、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建立行为规范、公正透明、高效廉政的机关,扎实推进学院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特对加强院、系机关效能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要求,紧紧围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抓好“三项制度”(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突出“三个重点”(加强机关效能制度建设、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干部素质),实现“四个明显”(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争创“五个一流”(一流队伍、一流水平、一流作风、一流效能、一流业绩),建设法制机关、服务机关、责任机关、效能机关。
二、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优化发展环境,增强领导力、凝聚力、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要构建提高机关行政效能长效机制;抓住关键、突出重点,以解决重点问题带动整个机关效能的全面提升;全面规范办事程序和工作流程;求真务实、高效便民,坚持“清简务本”、一切从实际出发,出实招、求实效,让师生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全面实施“三项制度”,完善机关效能制度体系
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认真执行学院“首办(问)责任制度(试行)”。对单位和个人来文、来电、来人要求办理的事项,首先接受办理的人员要负责到底。能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要依规说明原因并告知办结时间;对申办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当场验明,并一次性明确告知申办者具体要求。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也要为当事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指引服务。实行挂牌上岗,以便师生和社会监督。
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按照学院“限时办结制度(试行)”要求,理顺内部职能关系,优化工作流程,科学设置程序,规定办结时间,杜绝久拖不办、办而不结的现象。所有申报事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对特别紧急的事项要随到随办。特殊事项需超过办理时限的,要经上级领导批准并及时告知审批对象。凡没有正当理由超出规定时限的,要依规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具备办结条件的行政管理事项,要实行超时默认制,超过规定期限未做出决定的,一律视为同意。
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一是实行部门领导问责制。所属工作机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失误或不良影响的行为,要追究该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二是实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或损害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影响师生关系的,要追究该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三是开展效能监察。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围绕师生反映强烈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大力整治办事拖拉、工作推诿、纪律涣散等行为,严肃查处行政管理、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等活动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曝光行政效能典型个案。
三、加强管理运行机制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定位,切实履行管理、服务于发展的职能,做到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可以取消的坚决取消,能够下放的果断下放,应该转移的及时转移;对必须保留的审批项目,要规范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行网上审批。要对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进行专项监察,增强效能监察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从师生普遍关心、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将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行政执法的依据、过程和结果,依法予以公开。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准确、注重实效、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深化院务公开的意见》,努力实现运行的公开透明、便捷高效。
全面实施绩效考核。要结合自身特点,建立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绩效评估标准。坚持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突出量化考核的作用,形成正确的政绩评价导向。把绩效考核结果与行政问责以及干部的选拔任用、升降去留、奖励惩戒等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和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四、坚持精文简会,切实改进机关作风
严格精简文件,改进文风。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属部门职责范围的工作,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通过电话、上网公开发布等方式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倡导清新简练文风,严格控制文件篇幅,其中普发性公文一般不超过2000字。充分运用校园网系统,减少纸质公文数量,提高公文处理时效。加强公文审核把关,实行不规范公文处理定期通报制度。
严格精简会议,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会议,能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可以不参加的领导尽量不参加,一个领导可以讲清楚的问题不安排两个领导讲;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参会人员相同或交叉的多个会议应套开或连续召开。
加强调查研究,对涉及学院发展和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认真调查研究,加大师生参与力度,坚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制度。
五、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在学院党政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具体由学院机关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目标明确、机制健全、责任落实。
(二)明确工作职责。在学院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宣传部负责指导学习、宣传工作,党(院)办负责指导查找问题、整改和整改考核工作,纪委负责指导督促检查总结和健全制度方面的监督工作;监察审计处要建立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接受群众的投诉和举报,负责协调、调查、处理、监督和建议。
(三)实行目标考核。将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纳入对各部门和系(部)的目标考核,逗硬奖惩。对机关效能建设年度考核不达标的部门和系(部),在年度学院目标考核中降低一个考评等次。各部门和系(部)要做好日常监控和年度考核工作。对因领导不力、落实不力,导致效能低下、师生反映强烈的领导班子或部门负责人,纪委、组织部要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实施诫勉谈话,必要时党委将作出组织调整。
附:1、学院机关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乐职委发[2004]40号:学院首办(问)责任制度(试行)、限时办结制度(试行)。
中共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二0 0八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