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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院务公开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06/12/28]    共阅[14911]次
    乐职委发[2003]31号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院务公开实施方案

  院务公开制度是推行依法治校的内在要求,是规范学院管理、推进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体现,是加强学院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要求。为了进一步拓宽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渠道,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中共乐山市委办公厅、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校务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乐委办发[2001]9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院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学院决定成立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书记、院长、工会主席、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审计处长、人事处长、学生处长、计财处长、总务处长组成。党委书记任组长,负责院务公开的领导工作,院长和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分别负责院务公开的实施和有关组织工作,其他成员负责做好院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院务公开的内容
除党和国家规定的保密范围以及暂不宜向外公布的事项外,凡与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学院管理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事项,原则上都要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形式和程序予以公开,主要内容有:
  (一)学院贯彻党和政府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措施,学院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规划、决策和实施方案。
  (二)重要的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改、完善。
  (三)教职工聘任、职称评定、晋级晋职及人员调动方案。
  (四)学院各种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条件、推选程序、议事规则、议事结果。
  (五)教职工住房、奖金分配、评先评模、晋职晋级的有关政策规定及指标分配办法、数额、名单、审批程序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问题。
  (六)大宗物资、设备的采购、保管、使用,基建项目承发包的程序、规则、结果,学院事业费预决算、财务收支、院办企业的经营等情况。
  (七)院级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
  (八)学生学费、住宿费标准,奖学金发放办法及标准,三好学生、班团干部的条件、评选程序、评选结果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有关问题。
  (九)教代会民主评议学院领导人员的情况以及选拔任免干部的条件。
  (十)教职工和学生普遍关心的其他问题。
  三、院务公开的形式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主要途径。教代会上,学院要将上述应公开的内容向教职工代表报告,提交教代会审查、审议。
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的主要职权是讨论审议院长工作报告、学院办学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讨论通过院内聘任、奖惩、奖金分配方案的原则、办法等与教职工权益相关的重要规章制度;讨论决定教职工住房、福利费的管理使用办法以及其它有关福利事项;民主评议学院党政领导。
  (二)党政工联席会和中层以上干部会
教代会闭会期间,可定期召开党政工联席会和中层以上干部会公开有关事项。
  党政工联席会不定期召开,讨论研究院务公开的内容,了解分析教职工的思想动态,总结检查院务公开的落实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中层以上干部会要通报院务公开的有关事项,研究教学、招生、学生管理、后勤服务等重要问题,听取对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监督,提高院务公开的水平和质量。
  (三)设立院务公开栏
  涉及教职工住房分配、评先评模、晋职晋级、干部教师聘任、职称评定等的有关政策规定及指标分配的方法、数额、名单、审批程序、结果等应在院务公开栏内公布。
  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问题,如培训费、学杂费标准,奖学金发放办法及标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班团干部的条件、评选程序、评选结果等也应在院务公开栏内公布。
其它适合张榜公布的内容也可在院务公开栏予以公布。
  (四)印发书面材料或召开教职工大会
  涉及全体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及时通过印发书面材料或召开教职工大会让职工了解实情。
  (五)其他形式
  四、院务公开的程序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即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程序。
  (一)院务公开的内容事先经预审,形成集中统一意见后,经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由院长签字公布,并备案。
  (二)院务公开的内容公布后,采取设举报电话、意见箱、座谈会等形式,及时收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三)认真研究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采纳合理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四)公布整改结果,并征求教职工意见。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一些不够成熟的意见和建议,要作出客观公正的解释和说明。
  (五)将公开的有关资料整理存档,以备检查。学院每年底对院务公开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向教代会汇报,接受教代会和教职工群众的监督。
  五、院务公开的实施要求
院务公开关键在真实,实质是监督,目的是加强学院民主政治建设。为确保院务公开的质量,必须做到:
  (一)“六个公开”,即公开管理权限、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标准、公开办事纪律、公开办事结果。
  (二)院务公开内容要真实,形式要科学,程序要规范。
  (三)院务公开工作纳入学院重要议事日程,年初有计划有布置,年中有措施有行动,年终有检查有总结,使院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中共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03年10月8日


主题词:院务公开 实施方案
中共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03年10月8日印
(共印10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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