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系于2019.5.14号组织各班学习委员,在各班教室召开了学新宪法的主题班会,意在增强我系学生对于新宪法与旧宪法之间的区别,拓展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了解宪法的基本条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颁布的国家根本大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和职权。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必须依据宪法,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并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进行了修正。
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与时俱进地体现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的有机统一,就新时代如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以根本法的形式给出了答案。
宪法不仅仅是单纯的法律文字,它其背后的意义在于我们是什么国体,中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包括国家权力的范围,它的修改联系到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发展。这些不仅仅与国家紧密联系,也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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