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第十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评奖委员会关于开展乐山市第十九次 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公告发布日期:2021/7/5
根据《乐山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乐山市人民政府2002年第13号令)规定,报请市政府同意,乐山市第十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决定于2021年开展乐山市第十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 请我院需要参与乐山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老师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7月13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交到科技处318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交到任凤老师邮箱(893573602@qq.com)。
科技处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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