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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国家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技师培训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3〕379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度技师培训项目的通知》(川人社函〔2014〕143号)和《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技师培训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乐人社办发〔2014〕290号)文件精神,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作为承训机构,定于2014年9月中旬开展国家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技师培训项目包括新技师培训和高级技师岗位提升培训,主要内容分别是:

(一)新技师培训。对在相应职业(工种)生产一线岗位工作的高级工或技师进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并参加全省技师(高级技师)统一考评。

(二)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组织在相应职业(工种)生产一线岗位工作的高级技师,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知识等方面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水平、解决生产实际问题能力和革新、创新、创造能力。

二、培训范围与对象

(一)培训职业(工种)范围:我省和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的职业(工种)。主要是四川“7+3”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领域的职业(工种)。

(二)培训对象:参加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培训的人员应是在相应职业(工种)生产一线岗位工作、具备晋升职业资格申报条件的高级工;参加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培训的人员应是在相应职业(工种)生产一线岗位工作、具备晋升职业资格申报条件的技师;参加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人员应是在相应职业(工种)生产一线岗位工作的高级技师。

三、培训方式和要求

(一)培训方式:新技师培训和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可以采取脱产培训、半脱产培训和脱产半脱产相结合的方式由乐山职业技术学院统一安排进行,并实行小班授课。

(二)培训要求:新技师培训时间根据相应国家职业标准或经认定的行业(企业)职业标准规定的学时确定,职业标准未明确培训学时的,高级工晋升技师培训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80个学时,技师晋升高级技师培训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00个学时;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时间根据课题内容确定,一般不得少于120个学时。新技师培训应注重理论和生产实际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操作技能训练学时比例一般为1∶1。

(三)考核评价:参加新技师培训的学员,培训合格后必须参加职业技能考核评价(以下简称“考评”)。根据教学计划安排,乐山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培训后,及时向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职业技能考评计划和参加考评学员的准确信息,并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学员按规定组织实施考评。

四、培训时间及费用

(一)培训时间为2014年9月至2014年10月。

(二)培训费用:此次培训由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垫支对学员进行免费培训、免费参加技师(高级技师)统一考评工作,考评合格后由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向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培训补助。学院不收取学员任何费用。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自即日起开始报名。

(二)新技师培训报名要求:符合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的人员。

A:技师资格申报条件

1、具备拟考评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技师申报条件者,可申报技师考评。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技师考评:

(1)参加以高级及以上职业标准命题的国家一类技能竞赛前二十名、二类技能竞赛前十名获得者;参加以高级及以上职业标准命题的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十名、二类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得者;参加以高级及以上职业标准命题的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同意的市(州)、行业、企业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得者。

(2)获得市级相关职业(工种)项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三等奖及以上者。

(3)省级或集团公司内重大技术攻关项目中的主要成员。

(4)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含3年)且工作业绩突出者。

(5)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以上(含15年)且工作业绩突出的技术骨干。

(6)高级技工学校或高等职业院校本专业毕业,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2年)以上且工作业绩突出者。

(7)市级技术能手、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称号获得者。

B:高级技师资格申报条件

1、符合拟考评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高级技师申报条件者,可申报高级技师考评。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高级技师考评:

(1)获得省级相关职业(工种)项目技术创新、发明、创造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或市级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2)获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参加以技师职业标准命题的国家级技能竞赛前二十名或省级技能竞赛前十名。

(3)省级技术能手、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称号获得者。

C:申报程序

申报人员认真填写《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二级考核评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各项内容,如实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证明,毕业证或学位证等学历证明,己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论文3份(撰写及答辩要求见附件2),并附三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相片,报名时一并提交乐山职业技术学院进行报名。

(三)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具有高级技师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

六、联系人:

                 赵老师  18080635789 

                胡老师  15183377072 

                 联系邮箱:jnjds199@163.com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国家职业鉴定所

                                                    201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