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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2-10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教技司[2012]10号),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精神,推进高校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2012-2014),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文件要求,各校认真研究制定学风建设实施细则,并于315日前报送我厅汇总,我厅于3月底前集中报教育部科技司备案。

    二、各校加快建立健全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和不端行为查处机制,实现三落实、三公开,并于315日前完成并报送我厅备案,我厅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总报教育部科技司。

    三、220日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学风建设专栏。315日前公布2011年本校学风建设年度报告,并报我厅汇总,便于3月底前报教育部科技司。

    四、215日前,各高校将本单位学风建设主管校领导、学术委员会负责人和学风建设办公室联系人相关信息报送我厅(见附件),便于我厅汇总上报。

    相关材料以公函和电子版形式报送省教育厅科技处,地址:成都市陕西街26号;邮编:610041

联系人:赵艳秋;电话:028-86110804

电子邮箱:kjc86110129@163.com

附件:

1、学风建设工作联系人

   2、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教技司[2012]10号)

   3、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

 

   

 

 

 

四川省教育厅科技处

一二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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