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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职业技术学院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6-22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强化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巩固安全稳定成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规范紧急救援救助行为提高快速反应、应急工作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师生员工安全切实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促进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院对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分类与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影响学院安全与稳定的突发公共安全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过程和性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2、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3、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建筑物倒塌、火灾、拥挤踩踏、校园重大交通事故、溺水事故、自杀事件、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及其它影响学院安全与稳定的突发事故。
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洪水、地震、冰雹、沙尘暴、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雷击、火灾等灾害以及由此诱发的各种次生及衍生性灾害。
5、影响学院安全与稳定的其他事件。
(1)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由教育系统组织的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
(2)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院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3)上述突发公共事件之间相互交叉和关联的事件包括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对此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五)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工作中应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始终把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人身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并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要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正确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要制定应急方案完善保障措施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协作。学院决定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学院的应急工作指导、督促各系和处(室)的应急工作。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队伍建设建立联防联控体制机制充分动员和发挥系和处(室)的作用依靠大家的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研究充分发挥专兼职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员工自救、互救、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7、区分性质妥善处置。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特别是社会安全类事件要根据事件类型、等级等因素采取相应对策积极化解矛盾做好善后工作维护学院的正常秩序。对师生员工的诉求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按“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原则进行疏导。对煽动闹事的人员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依法处理确保社会稳定。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所有副院长
成员各系、处(室)、附属医院、奥校及公司主要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2)定期分析形势加强预警预报工作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3)完善应急预案和各种措施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机制。
(4)组织、领导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及时正确处理。
(5)总结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教训对失职、渎职的单位或个人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6)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
2、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日常工作由保卫处承担。
主要职责 (1)及时收集分析情况研究对策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性意见和具体建议(2)督导、检查各系、处(室)落实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3)总结和推广处理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三、应急处置
学院建立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快速反应系统和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善后恢复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一)信息报告原则
1、迅速学院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报经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在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报告,2小时内书面报告。特别重大事件(I、重大事件Ⅱ级应同时直接向省教育厅报告。
2、准确信息内容必须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事件的发展、变化情况要及时续报。
3、学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信息传递、报送由党(院)办负责。
(二)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学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要根据事件的类型、规模紧急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立即通告相关人员情况严重的要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同时向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报告并进一步核实情况。事件涉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应当及时报告外事部门。
2、文件报送系统
报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内容要有书面材料并根据相关预案和领导指示开展工作。重要信息学院要书面报告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
(三)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学院及有关部门已经采取的措施。
4、学院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四)信息发布
严格新闻发布制度。学院对外发布信息由领导小组组长批准重要信息的发布应报请市政府新闻主管部门审定。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把握好與论导向。学院对外新闻发布及媒体采访统一由宣传部负责。
(五)预防预警要求
1、在学院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学院各部门应相互支持、密切配合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实落地落细。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要加强人员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处置能力。
3、做好应对学院各类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六)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按照职责和规定的程序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七)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事件(I),学院立即启动相应预案主要领导要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指挥全力做好应急工作。同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通报有关部门。
发生重大事件级),学院立即启动相应预案主要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全力做好应急工作。同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通报有关部门。
发生较大事件级),学院启动相应预案主要领导要及时到达现场组织指挥全力做好应急工作。同时报告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通报有关部门。
发生一般事件级),由学院进行处置学院分管领导要赶到现场指挥应急工作视情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报告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通报有关部门。
学院应急预案由学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启动领导小组成员和全院教职员工必须立即执行。
四、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
各部门应建立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充足。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物资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物资运输便利、安全。
(三)资金保障
财务处要把应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保证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所必需的经费充足。
(四)人员保障
各部门应组建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能立即投入使用同时要保证队员能迅速召集到位。
(五)培训演练保障
各部门应积极开展应急处置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快速反应的防控能力。
五、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分管学生、教学、后勤副院长
成员党(院)办、学工部、宣传部、教务处、纪委办、保卫处、后勤处及系(部)主要负责人
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日常工作由保卫处承担。
2、主要职责
组织、指导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根据事件的性质和等级安排任务报经学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启动应急工作工作组成员要迅速赶到现场开展工作决定信息报送、公布的内容方式以及请求校外有关部门援助的事项督促对事件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
(二)等级确认与划分
1、特别重大事件(I):聚集事件失控并走出校门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行业、系统连锁反应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事件针对师生员工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应视为I级对待的其他事件。
2、重大事件级):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或QQ群、微信群上出现大范围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迅速扩大、呈现出多校串联的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院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疾应视为Ⅱ对待的其他事件。
3、较大事件级):单个突发事件引起连锁反应校内出现横幅、标语和大字报有关讨论已成为校园网或QQ群、微信群上的热点校内局部聚集一次累计人数不足100但已影响学院正常秩序的群体性事件应视为Ⅲ级对待的其他事件。
4、一般事件级):群体性事件呈萌芽状态或事件虽处单个状态但已引起师生员工关注可能引发聚集事件师生员工中出现少数过激言论校园网或QQ群、微信群引发热议,校园内出现大字报应视为Ⅳ对待的其他事件。
要根据事态变化及时确认事件等级以调整应对措施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应急响应
1、应急处置原则
坚持“党政同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原则努力把事态控制在校内、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个别问题共性化局部问题全局化经济问题政治化非对抗矛盾对抗化。
2、特别重大事件(I的处置
(1)发生特别重大的(I事件时学院立即启动应急工作程序学院主要领导要立即赶到现场靠前指挥。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省教育厅报告请求警方支援避免事态继续恶化。
(2)要及时劝阻学生出校门集会游行功阻无效时要配合有关部门维持秩序防止其他人员混入学生队伍同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现场警戒工作防止各种过激行为。要充分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和学生干部的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同时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3)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时学院要继续做好劝阻和疏导工作确保学生安全离开现场。学院在处理学生时要掌握时机和分寸避免矛盾激化。
(4)针对师生的恐怖袭击事件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执行(学院另制定反恐防暴专项应急预案)。
3、重大事件级)的处置
发生重大级)事件时学院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省教育厅报告。学院主要领导要出面与学生对话控制事态发展领导、辅导员要深入学生班级和宿舍面对面做好疏导工作对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人员要报请公安机关监控涉及外教或留学生时要立即对他们采取保护措施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学生出校集会游行和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4、较大事件级)的处置
发生较大级)事件时学院接到报告后要迅速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市教育局、省教育厅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責人要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置。情况清楚、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情况不清、需要调查的要做好解释工作使学生理解并支持学院的工作同时尽快疏散聚集的学生恢复正常秩序。
5、一般事件级)的处置
学院发现有社会危害的横幅标语或传单要迅速清除防止扩散同时监控张贴者确定其身份后妥善处置。发现事端苗头如QQ群、微信群里有不良倾向的热议,要立即追根溯源,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及时处理。要加强校园巡查和对不稳定因素的排查、管控做到及时发现、报告、处理。
(四)善后与恢复
后期处置的重点是尽快查清事件原因妥善解决问题满足师生员工的合理要求平息情绪。
1、因国内外重大热点问题或因国家、民族情感等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要组织师生学习有关文件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专题讲座等方式加强教育保护师生员工的爱国热情和民族感情抵制错误思潮引导他们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和政府的决策上来。
2、因校园或者周边的治安案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对伤亡师生员工进行人道主义抚恤或补偿。在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的同时要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的领导下配合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切实解决交通、治安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3、因学院改革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面对问题积极主动解决凡是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尽快落实要求合理但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
4、在事件平息后学院要认真反思引发事件的原因及时总结应急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制定进一步改进应急工作的措施办法巩固成果防止反弹。
六、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
组长分管保卫、学生工作副院长
副组长分管后勤工作副院长
成员党(院)办、宣传部、学工部、保卫处、教务处、国资处、后勤处、财务处、纪委办、监审处及系(部)主要负责人
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日常工作由保卫处、学工部承担。
2、主要职责
组织、指导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根据事件性质和等级安排任务报经学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启动应急工作工作组成员要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工作决定信息报送、公布的内容方式及请求校外有关部门援助的事项督促对事件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
(二)等级确认与划分
1、特别重大事件(I):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对学院教育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有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
2、重大事件级);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对学院教育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有重大影响的事故。
3、较大事件级):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对学院教育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有较大影响的事故。
4、一般事件级):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2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对学院教育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有一定影响的事故。
5、轻微事故是指造成5人以上轻伤或者1人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对学院教育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造成影响的事故。
(三)应急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事件(I),学院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学院主要领导要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指挥全力做好应急工作。同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通报有关部门。
发生重大事件级),学院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学院主要领导要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指挥全力做好应急工作。同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通报有关部门。
发生较大事件级),学院启动相应预案学院主要领导要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指挥全力做好应急工作。同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通报有关部门。
发生一般事件级),由学院进行处置学院领导要赶到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工作视情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报告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
(四)处置措施
1、校舍建筑安全事故处理措施
(1)学院领导和有关人员要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视情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
(2)积极组织人员抢救伤员解救受困人员。
(3)迅速切断煤气和电源监控其他建筑设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2、溺水事故和自杀事件处理措施
(1)学院对校园内水池、水箱、水塔要有效封闭同时制定应急抢救方案配置救援设施。
(2)发生事故学院领导和有关人员要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抢救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必要时请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医疗机构支援。
(3)科学处理避免继发性伤亡。
3、楼道拥挤踩踏事故处理措施
(1)学院要及时排查隐患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
(2)发生事故后学院领导和有关人员要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抢救视情启动应急预案立即请求医疗急救部门支援同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
(3)控制局面开展现场疏导、救护工作对伤员进行急救处理后要尽快送往医院救治。
(4)要迅速通知伤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员工和有关人员通报情况确保校园和社会稳定。
4、校园爆炸事故处理措施
(1)学院领导和有关人员要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和公安机关报告。
(2)在爆炸现场设置隔离带疏散人员保护现场控制治安环境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其他危险。
(3)配合公安机关捜寻证据。发现肇事者犯罪嫌疑人),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控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5、危险品污染事故的处理措施
(1)学院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设置污染封锁区同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
(2)协同行政主管部门迅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调查检验尽快查明主要污染物及其危害程度制定整治方案并立即组织实施。
(3)学院及有关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物危及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必要时组织他们疏散。
6、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措施
(1)学院领导和有关人员要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请求医疗急救部门支援同时报告市教育局和公安交警部门。
(2)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者寻找证人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实真相和事故原因。
(3)迅速通知伤人员亲属及时通报情况确保校园和社会稳定。
7、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处理措施
(1)举办大型活动必须制定专项预案落实安全措施。
(2)发生重大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学院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同时向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报告。
(3)积极维护现场秩序组织师生员工有序疏散避免继发性伤害同时做好伤员救治工作。
8、外出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措施
(1)建立健全活动组织体系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设备和工具。
(2)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沟通信息定期清点人员。
(3)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学院报告同时积极组织自救、互救工作。
(4)学院领导要积极指导现场人员开展工作必要时可派工作组前往争取事发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
9、突发后勤类安全事故的处理措施
(1)学院后勤要做好重点场所及重点部门的事故防范工作落实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设施安全运行。
(2)发生重大事故后学院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抢修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请求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支持。
(3)饮食供水供应应有相关保护措施。发生污染要立即停用保护好现场请求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和处理。
10、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措施
(1)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大。
(2)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师生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五)处理灾难性事故的注意事项
1、有人员伤亡的首先采取措施抢救伤员。
2、在采取各种措施时要充分考虑后发性伤害的可能性。
3、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情况稳定他们的情绪维护好校园秩序。
(六)善后与恢复
应急工作结束后工作重点应转向善后恢复尽快恢复学院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1、做好伤者的治疗抚恤工作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协助其向保险公司索赔。
2、尽快查明事故原因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公布做好师生员工情绪疏导稳定校园秩序。
3、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检查学院设施设备和管理环节及时整改彻底消除隐患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及时追究事故中失职、渎职人员的责任。
5、保卫处要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案件侦破工作。
6、加强学生日常防灾、避灾知识教育定期举行逃生疏散演练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注:火灾事故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按学院火灾事故专项预案执行。
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组长分管保卫工作副院长
副组长:分管后勤工作副院长
成员党(院)办、宣传部、保卫处、国资处、后勤处、教务处、学工部、财务处及各系(部)主要负责人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日常工作由保卫处、国资处承担。
2、主要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和具体指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根据事件的性质和等级安排任务报经学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启动应急工作工作组成员要迅速赶到现场开展工作决定信息报送、公布内容方式及请求校外有关部门援助的事项督促对事件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
(二)等级确认与划分
1、I级事件指学院所在区域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学院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2、事件指对学院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院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3、事件指对个体造成损害对学院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三)应急响应
1、预报后的应急响应
各级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后学院应宣布预报区域进入预备应急期主要反应是:
(1)根据各级政府的部署配合有关部门检测险情检查学院应急工作准备情况必要时组织师生员工疏散。
(2)加强宣传工作教育师生员工不信谣、不传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2、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响应
学院要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负责本校的应急工作根据灾害等级启动应急预案。
(1)I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学院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应急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报告灾情和工作情况。
(2)Ⅱ事件的应急反应
学院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确保校园安全减少损失同时向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报告灾情和工作情况。
(3)Ⅲ事件的应急反应
学院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做好应急工作同时将受灾情况报告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请求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帮助解决应急工作和善后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报告有关情况。
(四)灾害发生后应急措施的主要内容
学院要在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的领导下首先做好本单位抢险救灾工作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五)善后与恢复
应急工作结束后工作重点应转向善后与恢复尽快恢复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1、做好事故伤人员的治疗抚恤工作尽可能给予优惠补偿同时协助其向保险公司索赔。
2、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疏导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
3、全面整治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
4、总结经验教训追究事故处理过程中失职、渎职者的责任。
八、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公共卫生类突发事应急工作组
组长分管后勤工作副院长
副组长:分管保卫工作副院长
成员党(院)办、宣传部、后勤处、保卫处、教务处、学工部、财务处及各系(部)主要负责人
公共卫生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后勤处日常工作由后勤处承担。
2、主要职责
在卫生部门指导下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事件的性质和等级安排任务报经学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启动应急工作工作组成员要迅速赶到现场开展工作决定信息报送、公布内容方式以及请求校外有关部门援助的事项督促对事件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
(二)等级确认与划分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
(1)学院发生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新冠肺炎、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2)发生在学院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
(1)学院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2)学院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院发生传染性新冠肺炎、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丙类传染病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学院以外的
(6)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学院发生有毒药品泄露造成急性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8)发生在学院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
(1)学院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院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校园内发病人数达到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学院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疾病
(5)发生在学院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学院发现有毒药品泄露造成急性中毒10-50或出现死亡病例死亡人数5人以下);
(7)发生在学院经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
(1)学院一次集体食物中毒30-100无死亡病例
(2)学院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3)学院实验室有毒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发生在学院的经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鉴于学院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健康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一般公共卫生事件均按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处理。
(三)信息报告与发布
1、信息报告的主体
学院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主体。学院指定的信息报送员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2、信息报告的时限和程序
(1)初次报告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院应在2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和省教育厅进行初次报告。
发生特别重大(I或者重大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院可同时直接报告教育部。
(2)进程报告
I级和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学院每天应将情况报告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并可直接报告教育部。
Ⅲ级和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学院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将处理结果报告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
3、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
必报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造成伤害人数
选报内容事件的性质初步判断、可能发生的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
事态控制有害物质丢失的查找情况患病中毒人员病情变化与治疗情况、事故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
事件处理、整改和责任追究情况等。
4、信息发布
国家卫生部或者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经卫生部授权向社会发布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学院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四)应急响应
学院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当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1、I级突发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根据卫生部门对事件的判断启动应急预案按照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信息报告人每天按要求报告事件处理情况。
实行集中或线上网络办公,24小时值班。学院主要负责人到现场指挥应急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根据事态变化及时调整应对措施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通报有关情况对失职、渎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按要求向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报告事件处理情况。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根据卫生部门的意见启动应急预案按照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措施信息报告人每天按要求报告事件处理情况。
学院主要领导及时到现场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救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通报有关情况对失职、读职人员进行责任迫究。按要求向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报告事件处理情况。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按照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措施做好伤病死亡人员家属接待和安抚工作按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措施。
有关部门负责人要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看望伤协助开展救治工作指导落实相应的应急措施帮助解决具体困难根据调查结果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在场人员要立即将情况报告学院领导学院要迅速报告当地卫生部门组织开展救治工作。停止出售并追回已售可疑食品并认真封存控制切断可疑水源。
配合卫生部门封锁现场对可疑食物取样留验排查相关场所、人员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处理对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密切接触者实施隔离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破工作。
尽快与患者家属联系并在适当范围通报情况稳定师生员工的情绪。
按市委、市政府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认真落实其他应急措施。学院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争取支持和帮助。
(五)传染性疾病隔离
1、当发生传染性疾病时学院将根据各校区的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区域及房屋作为疾病控制的隔离观察室具体措施由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由保卫处协助。
2、对疫情人员隔离后严禁无关人员接触。要在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对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切断疾病传播途径。
(六)善后与恢复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要重点做好善后与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学院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1、因传染病停课的必须对教学生活设施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停学的学生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查确定恢复健康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2、根据事件原因和责任划分认真做好或者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根据事件原因调查结果追究事故中失职、渎职人员的责任。
4、根据有关部门建议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彻底消除隐患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九、影响学院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
(一)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
由教务处、招就处、继续教育处等部门的分管院领导负责主持制定,并报经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
(二)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
由宣传部、信息中心等部门的分管院领导负责主持制定,并报经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
(三)其他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根据发生新情况的性质,由相关分管院领导负责主持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并报经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
十、附则
(一)本预案由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
(二)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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