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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烈祝贺我院“创示”成功

    信息来源:网络 发布日期:2013-07-05

    我院被确定为2013年度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意见》(川教[2010]4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3] 95号)精神,经举办方推荐,专家现场考察、会议评审,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高等职业院校为2013年度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以下简称建设院校),项目建设期暂定为3年。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确定2013年度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的通知(川教函20134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