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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山市人民医院2018年自主招聘护理专业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网络 发布日期:2018-03-09

    乐山市人民医院因业务工作需要,2018年自主招聘护理专业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乐山市人民医院位于乐山市市中区白塔街238号,是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乐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人员,且符合我院招聘岗位和条件,以及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报名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招聘岗位和条件


    岗位

    名称

    招聘范围

    所需资格条件

    年龄

    学历

    (学位)

    专业

    名称

    具体要求

    护理、助产士

    全国

    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

    护理、助产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应届毕业生应于2018年8月31日前通过护士执业考试;往届毕业生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2.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⑴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助产士须同时具备助产技术合格证;⑵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临床护士规范化培训或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邮件报名、现场报名皆可

    1.邮件报名:应聘者于2018年3月28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到医院组工人社科邮箱(邮件标题注明“报名邮件+护理+学历层次+姓名”)。⑴《信息登记表》(附件1),请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⑵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学籍证明,模板详见附件2);⑶临床护士规范化培训或三级医院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⑷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扫描件。

    2.现场报名:应聘者于2018年3月28日17:00前持以下材料到医院组工人社科报名。⑴《信息登记表》1份(附件1),请按要求张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⑵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学籍证明,模板详见附件2)原件和复印件1份;⑶临床护士规范化培训或三级医院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⑷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二)报名时间:2018年3月6日至3月28日(双休日、节假日休息)

    联系人:张群芳

    联系电话:0833-2119309

    地点:乐山市市中区白塔街238号

    邮箱:lryrsk@163.com

    五、考务工作

    本次招聘采取理论考试、操作技能考试、综合素质面试等综合考核,考试相关内容告知请务必扫描二维码详细阅读

    考务工作详细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乐山市人民医院网站。

    六、体检

    考核合格者由我院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七、审核确认和聘用

    通过综合考核并体检合格的人员,医院公布拟聘用名单。拟聘用人员须持本人本专业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到医院审查后办理聘用。其中,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持本人本专业毕业证、学位证及执业护士考试成绩通知单到医院审查后,方可聘用。


    附件1:《信息登记表》(点此下载

    附件2:《学籍证明模板》(点此下载

    乐山市人民医院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