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国资处
 
1、国资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各项国有资产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学院固定资产归口管理工作,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3)负责组织学院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招标项目合同的签订和设备购置后的保修期内的服务工作。
(4)负责学院公有用房的分配使用和统一管理。
(5)负责学院国资公司的管理工作。优化国有资产的配置,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代表学院对经营性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实行有偿使用并监督其实现保值增值。
(6)负责学院教学、科研、行政仪器设备、文物及陈列品、家具、低值耐用品等资产的管理,负责采购、提运、安装、调试及验收、建帐、建卡等工作。
(7)负责组织学院的财产清查、资产登记、统计上报及监督检查工作。
(8)负责办理资产的调拨、出租、出借、报损、报废等申报和批准手续。
(9)组织实施资源的合理配置,调剂闲置资产。
(10)负责资产用于托管、招商、合作等项目的招标、组织合同签定、费用收取、装修方案和经营范围审批。
(11)负责接待和处理有关国有资产工作的来信来访。
(12)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2.基建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基本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与规章,建立健全学院基本建设管理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基建工作程序办事,完成学院下达的基本建设任务。
(2)根据学院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学院基本建设中长期规划,负责校园建设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基本建设年度计划。
(3)负责基建项目的可研、立项、选址、规划、消防、人防、环保和节能等报建工作。
(4)组织学院新建工程的具体实施,做好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管理、投资控制、变更控制、进度控制。
(5)负责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资料核实和初审,配合审计部门进行工程决算审计工作。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办理备案和交付使用手续。
(6)负责学院教学用房、实验室、生活用房、公有住房、校园道路管网、体育场馆的大型专项维修方案制定及实施工作。
(7)负责学院教工住宅建设工作。
(8)负责上级及有关部门下达的各类规划建设报表的填制及校园建设的文书档案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做好信息公开和信息管理工作。
(9)负责学院土地证、房产证的办证工作。
(10)负责接待和处理有关基建工作的来信来访。
(11)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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