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国家奖助学金受助对象变更的管理办法》(乐职学通〔2018〕37号)文件规定,新能源工程系分别成立了系部和班级两级评议小组,严格按照评定程序,拟对我系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对象因休学、入伍后从次月起取消国家助学金;取消受助指标由2020-2021学年进入学院贫困生数据库的学生进行了客观、公正、公平的评议、认定,初步评审出普专光伏20-2班学生李超强和普专光电20-1班陈茂寿两名同学作为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的变更对象,现将系初评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1年3月29日—31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者可向系办电话(2273212)、学生管理办公室(电话2272742)、学生工作部(电话2273225、2273226、2272556)或直接到新能源工程系学管办公室(1号教研楼311)反映。
新能源工程系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