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6日上午,学院后勤处国资科工作人员会同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对公寓寝室财产与公寓管理中心完成财产交接。
为了确保财产的准确性,凡是住有学生的寝室,由各班的副班长和寝室所有人员共同清点寝室财产,并签字,最后由辅导员签字认可。住有后勤等人员的寝室,由所住寝室人员签字认可。最后公寓管理中心负责人与国资科签字确认所有财产。
财经管理系领导和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对班级辅导员和学生提出以下要求,要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挪用、损坏公寓财产。凡公寓内的财产有损坏、丢失现象,一律按价赔付。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