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领取2009年对口高职考试成...
♦ 关于对口高职志愿卡确认的通知
♦ 关于2009年对口高职考试领取准...
♦ 2009年对口高职考生网上填报志...
♦ 2009年四川省高职对口升学考试...
♦ 四川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
♦ 学院开展自学考试招生宣传工作
♦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08年普...
♦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高考录...
♦ 四川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 四川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延...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招生考试信息网

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招生就业处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承诺书


发布日期:2008/12/30

 

为认真贯彻落实《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切实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实效性,把处室的服务有机地融入日常管理工作中去,着力提高管理水平、工作效率以及服务质量,建设教职工和学生满意的机关,提升机关形象,促进我院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招生就业工作实际,招生就业处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

1、对不涉及保密的所有工作事项,实行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等公开;

2、对考生及家长和教职工等所咨询的招生及就业问题,由负责接待的首位工作人员予以接待回答,若有不能解答问题及时上报科室领导处理;

3、对考生及家长和教职工等来我处咨询的招生就业有关问题,我们一定给予及时、热情、准确、详细的解答。

二、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

1、对考生及家长和教职工等所咨询的招生及就业问题,当场予以答复能否办理,不能及时办理的留下联系电话在当天内予以答复;

2认真实施普通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廉洁自律,自觉抵制招生录取过程中的不正之风。不超计划无计划录取新生,严格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就业工作中,做好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把好毕业生就业安全关。

三、实行效能责任追究制度

1、对未能按照学院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度办事的工作人员,轻者给予通报批评,限时整改,情节严重者同时扣发当月岗位津贴;

2、对在招生、就业工作中不按招生和就业政策办事,出现重大违纪违法现象的工作人员,年终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考核不合格。

 

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广泛监督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  招生推荐处  联系电话:(0833)2152600、2152910、2153668 传真:(0833)2153568

All contents © copyright 2002-2007 lszyxy.edu.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