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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职学通【2015】11号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参加平安保险 实施办法 院属系部、各教学班级: 学生平安保险是国家专门为学生安排设计的低保费高保额险种。也是为了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平安健康、维护社会的稳定、减轻学生家长和学校抵御意外事故的经济负担的一项措施,是利国、利民、利学、利校的重要举措,也是每位学生可以享受的权利。它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建立健全学生伤害事故风险保障机制,提高学校和学生的抗事故风险能力,保障学校、学生和家庭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教育稳定和谐发展。 一、机构设置 1、学院成立大学生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开展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工作。 2、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委员由学生工作部部长、副部长、计财处长、各系部党总支书记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部长担任,成员由计财处副处长、学生工作部负责保险工作干事、各系部分管学生工作副主任担任。 3、学生工作部安排专人负责大学生医疗保险对外联系、政策宣传、咨询、组织学生参保、参保手续代办、数据管理、门诊报销审核等工作。 4、乐山永安保险公司和乐山市中区人寿保险公司为投保公司。 二、参保范围 凡在我院就读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和五年制高职学生统一纳入大学生平安保险范围。 三、参保流程 每年秋季9月份开学时,由学院统一组织办理学生参保工作,代收参保费用。 1、由各班级辅导员负责收集学生参保信息和保费收缴。 2、缴费参保学生由系部保险干事向学生工作部提供准确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保费上缴等相关信息。 3、学生工作部负责收集学生信息,帮学生办理参保手续,完成参保,发放保险卡。 四、学平险理赔工作 (一)意外伤害门诊住院,死亡理赔 1、参保学生 入学将会有30天观察期,30天后享受参保待遇。 2、理赔程序:出险后先报案→门诊、住院治疗→理赔资料上缴系保险干事→系部通知保险公司到校理赔服务和资料审核→理赔资金对学生本人账号直接上账; 3、、理赔资料:(1)医疗资料(门诊需要:门诊病历或病情证明、盖章门诊发票、处方签、检查报告单等;住院需要:住院病历、出院证明、发票、用药清单等);(2)学校(系部)证明;(3)学生资料(身份证、本人银联卡、保单的复印件)。 4、理赔金额:(1)意外伤害医疗费的最高理赔:永安保险1万元、中国人寿0.3万元。 (2)意外残疾、意外身故、疾病身故的的理赔金:永安保险5万元、中国人寿1万元。 (二)疾病住院费未能报销完部分的理赔 1、理赔程序:学生直接联系保险公司理赔; 2、理赔资料:(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加盖公章);(2)原住院费用报销全部资料的复印件。 3、理赔金额:疾病住院费在医保未报完的费用最高理赔:永安保险4万元、中国人寿0.3万元。 保险方案 保险责任 | 保险金额 | 赔付标准 | 保险费 | 意外、疾病身故 | 50000元 | 一次性给付 | 80元/人/年 三年合计:240元/人 | 意外残疾 | 50000元 | 按残疾等级给付 |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 | 10000元 | 扣除约定免赔额后按约定比例给付 | 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医疗 | 40000元 | 扣除约定免赔额后按约定的分段累进给付比例给付 |
意外伤害医疗赔付标准 赔付标准 | 免赔额 | 赔付比例 | 未从其他途径获得给付或补偿 | 50元 | 90% | 已从其他途径获得给付或补偿 | 0元 | 100% |
住院医疗分段累进赔付标准 级数 | 级距 | 给付比例 | 1 | 5000元以下部分 | 70% | 2 |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 | 80% | 3 | 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 | 85% | 4 | 30000元以上 | 90% |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5年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