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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调整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机构的通知
院属各系(部)、处(室):
为加强学院精神文明建设,保持学院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对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机构调整如下:
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蹇路、薜建平
副组长:刘文华
成 员:陈元进、周国光、胡泽君、雷 永、陈国银、杨新明、程小平、石建华、陈芝海、王 锐、郑 平、杨 兵、何正东、王树刚、朱文彬、郝光华、路喜苓、张学河、郭 蓬、熊 振、李 萍、李碧仁、徐筱跃、肖旭
三、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设在院宣传部
办公室主任:石建华
工作人员:魏琼、吴鹰
特此通知
中共乐山职业技术委员会
200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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