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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公告发布日期:2017/9/8

各系(部)、处(室)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我省2017年秋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1705号)文件精神,2017年秋季继续使用“网上报名”程序。为确保我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人员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2017年9月26日(每个工作日8:00-18:00,如遇特殊情况关闭网站另行通知)。须按规定上传照片,未上传照片,网上报名无效(网上报名填写工作单位时,按学院的全称填写--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只填到学院一级,不填系、部)。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二、材料准备及工作安排:

请本年度申请认定人员持报名材料于9月30日前报学院人事处审核,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

1)本人填写并签字(手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网上报名后双面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4)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体检表格见附件,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复印件(一式一份);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表格见附件,一式一份);

7)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表格见附件,双面打印);

8)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证书使用);

9)《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10)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可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一式一份);

11)高等学校拟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免《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但应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12)高等学校聘用的在岗教师,提供学校签署的聘用合同复印件(人事处提供)。

1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的通知》(川教函2008[273号])文件要求,参加高校教师资格证人员需缴纳评审费200元/人。

联系人:应桦

联系电话:0833-2272644;18781321272


附件:1.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2.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4.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证认定准备材料格式要求

 


                                      人事处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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