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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院级课题申报的通知


公告发布日期:2021/4/12

各系(部)、处(室)、科研院所、附属医院、奥校: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工作水平,提升教师科研能力,服务专业建设,服务区域经济社会科研发展,根据《乐山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乐职院通〔202040号)经学院研究决定,现组织开展2021年院级课题申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院级项目分为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自然科学研究类、社会科学研究类和教学改革类等四类,每类设立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二、申报对象

1.全院教师(含行政人员)。

2.每位申报者只可申报1项课题,为保证项目研究能正常进行,参研人员需保证年度内参与各级各类项目申报不超过4项,每个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5人。

3.年度内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自然科学研究类、社会科学研究类、教学改革类项目。

4.2017年以来承担院级课题验收不合格者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本年度课题。

5.有院级课题未结题者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本年度课题。

三、选题原则

1.2021年院级课题参照“2021年院级课题申报指南”进行选题,也可在“指南”的基础上另拟题目。

2.思想政治教育专项围绕建党一百周年、党史党建、红色文化、课程思政、思政课程、基层党组织建设等问题开展研究。

3.自然科学研究类围绕气凝胶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先进制造技术、现代康复治疗技术应用、医学护理、养老与康复、区域流行病、药物开发、中药研发、农作物栽培、水产养殖、畜牧技术、病虫害防治、农产品深加工工艺规范等紧密贴近区域社会和工业发展,引领地方科技进步,解决地方企业技术难题开展研究。

4.社会科学研究类围绕学科前沿、成渝双城经济圈、旅游兴市、城乡生态文明、东西协同发展、一干多支等社会热点问题开展研究。

5.教学改革类围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学生体质与抑郁心理、仿真配套教材、教学案例、活页式教材编写、1+X证书与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构建等影响学院教育教学发展瓶颈问题开展研究。

四、申报要求

1.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鼓励全院教师集思广益,结合实际情况,梳理提供围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拟解决的科学问题和预期目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药品器械、医疗废弃物处置,防护用品及设备等技术研发与成果应用。鼓励积极参与省、市科技主管部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科技专项申报。

2.结合炉霍县脱贫攻坚工作,鼓励教师围绕炉霍县乡村旅游、畜牧养殖、种植、农副产品深加工、卫生健康等行业开展研究,相关课题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3.结合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和专业特色,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含党史党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教学改革研究,可以直接用“2021年院级课题申报指南”题目申报,也可自选题目申报,一般课题立项后1年完成,重点课题为2年。选题时请注意查新,项目申报截止后科技处将对所有收到的申报书进行审核,一旦发现重复申报或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将中止该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所有项目的申报资格。

4.申报人填写科研项目申报书(2021版),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于2021427日前报科技处319室,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人务必大量查阅资料,认真分析选题的必要性、可行性、创新性,高质量地填写申报书,确保课题申报质量。

五、资助额度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课题、重点课题资助金额根据课题情况,学院研究后单列。

2.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自然科学研究类、社会科学研究类和教学改革类项目资助额度按照《乐山职业技术学院科研专项奖励办法(试行)》(乐职院通〔202039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立项程序

1.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课题,科技处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牵头抓总作用,开启绿色通道快速立项,主动上门对接服务,依规简化立项组织程序,切实加强科技对疫情防控治疗工作的支撑保障作用,全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2.评审:项目申报截止后,科技处将对收到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提交学科组初评,学科组将初评意见提交学术委员会进行终评。

3.立项:根据学术委员会评审分值由高到低确定立项的项目。科技处归口指导课题负责人填写课题经费预算书,并签署课题立项任务书,发文予以立项。

4.咨询联系

学院科技处:科技处3190833-2273330

附件:1. 2021年院级课题申报指南

      2. 科研项目申报书(2021版).doc

  

特此通知。

        科技处

             202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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