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7-05-18

各系(部):

根据2017年度教学工作计划,现对学院2017级全日制学历教育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工作安排如下,请各系部认真组织,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一、任务范围

(一)2017年招生的专业、虽不招生但需要保留的专业和按计划新申报专业,均需编制人才培养方案。经教务处批准2017级需设立的专业方向、独立编班的对口中职生源班、和教改试点班需单独编制人才培养方案。每一个单独的人才培养方案为一项任务。

(二)各系部需与继续教育处对接,以确定具体的合作学校、校外办学点在2017年正式招收中专和五年制高职的专业。

(三)不编制2017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视为系部申请撤销该专业。

二、三年制普通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与修订要求

2017级三年制普通专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规范(试行)》为基本依据编制。见附件一。

三、五年制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要求

(一)以2016级执行方案为基础进行修订。第一学年可不设置专业课程。专业课的设置应当做到中职阶段和高职阶段贯通衔接。

(二)公共必修课开设方案见附件二。

(三)五年制高职各专业顶岗实习时长与三年制普通专科相同或相应专业要求一样。

(四)第一学期、第二至八学期、第九学期、第十学期的教学运行周数、周课时数上下限分别参照全日制普通专业相同或相应专业的第一学期、第二至四学期、第五学期、第六学期的要求执行。

四、全日制中专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要求

(一)全日制中专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制订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的意见》(教职成厅[2012]5号)文件精神编制。见附件三。

(二)2017级全日制中专人才培养方案采用新的模板,见附件四。

(三)每学期教学运行周数、周课时数上下限、总课时上下限、顶岗实习时长与三年制普通专科相同或相应专业要求一样。

五、工作流程

专业调研或研讨→专业主任(专业负责人)执笔形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专业指导委员会论证→修改定稿→上报教务处→学院教学工作委员审查→印制和公布。

六、工作时间要求

新申报专业四月初启动专业调研。五月上旬各专业开始人才培养方案的成文工作,五月中旬形成初稿。五月底前召开专业指导委员会会议进行论证审议,并根据论证审议意见修改定稿。六月十日前报学院教务处,六月二十日前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并付印。

新申报专业在完成调研后应当首先形成调研报告。调研报告随定稿后的人才培养方案一并报教务处。

特此通知

附件一: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规范

附件1: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人才培养方案编写框架

附件2: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课程安排及教学进程表

附件3:普通专科各专业大学英语课和数学课开设方案

附件二:2017级五年制高职公共必修课开设方案

附件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制订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的意见

附件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编写框架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