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班级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7-07-13

乐职院教通〔2017〕43号

各系(部):

为了保证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学院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学院对各系(部)上报的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各班级(普专2015、2016、2017级;五年制高职2013、2014、2015、2016、2017级;高中专2016、2017级;中专2015、2016、2017级)必修课以及任选课程教学任务安排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后的教学任务下发给你们。各系(部)按照以下要求安排好任课教师,保证下学期的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一、教学任务安排要求

1、专职教师周学时不超过20课时,由于师资资源紧缺安排专职教师任课超过20课时须先上报到教务处、人事处,经审查同意后方可下达教学任务。

2、新进教师(担任教学工作不满6学期)原则上不能同时安排担任两门以上课程教学任务。

3、优先安排专职教师承担课程教学任务,教研室专职教师周课时达到了12课时或专职教师不能承担的课程可根据需要安排行政人员或外聘教师担任课程教学任务。

4、行政兼课教师承担教学任务需经部门负责人或系主任批准(审批表见附件13)。行政兼课教师周课时不超过4课时,一门课程单班周教学任务超过4课时的除外。

5、外聘教师原则上安排担任实践课程教学任务。

二、几种具体课程的安排

(一)思政课教学安排

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2017级“形势与政策”课程采取合班上课,合班安排见附件12。2016级“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内容、教学组织形式及教学安排由思政部拟订,于2017年9月8日报教务处审核后执行。

(二)“大学生安全教育”和“职业生涯规划”

    “大学生安全教育”课程4课时,分两次在第1周和第17周执行,不进入课表,由执行教师确定上课时间后报系教务管理办公室备案。“职业生涯规划”课程进入课表,每周执行。该两门课程的教学责任单位为学生综合素质教研室,具体执行教师原则上为班级辅导员。各系部应结合专业特性对“职业生涯规划”课程教学内容提出具体要求。

(三)创新创业教育安排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采取网上在线课程与线下辅导相结合的方式。线下辅导一般每4周安排1次(2课时),共安排4次。具体方案由教务处统筹安排。

三、教学准备

各系(部)教学任务安排于2017年7月20日前报教务处审批后通知每一位任课教师。各教研室安排任课教师制定课程学期授课计划,由专业主任审定后交系(部)教务管理办公室存档。下期开学后第二周各系(部)教务管理办公室检查任课教师前四周教案。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7至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护理系班级教学任务安排

2、2017至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医学系班级教学任务安排

3、2017至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药学系班级教学任务安排

4、2017至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机电工程系班级教学任务安排

5、2017至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电子信息工程系班级教学任务安排

6、2017至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旅游系班级教学任务安排

7、2017至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艺术设计系班级教学任务安排

8、2017至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财经管理系班级教学任务安排

9、2017至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新能源工程系班级教学任务安排

10、2017至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体育系班级教学任务安排

11、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2016级学生任选课程教学任务安排

12、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2017级“形势与政策”合班上课安排

13、乐山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兼课审批表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