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班级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7-11-30

各系(部):

为了保证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教务处对各系(部)上报的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各班级(普专2015、2016、2017级;五年制高职2013、2014、2015、2016、2017级;高中专2016、2017级;中专2015、2016、2017级)必修课程教学任务安排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后的教学任务下发给你们(任选课程教学安排另行下发)。各系(部)按照以下要求安排好任课教师,保证下学期的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一、教学任务安排要求

1、专职教师周学时不超过20课时,由于师资资源紧缺安排专职教师任课超过20课时须先上报到教务处、人事处,经审查同意后方可下达教学任务。

2、新进教师(担任教学工作不满6学期)原则上不能同时安排担任两门以上课程教学任务。

3、优先安排专职教师承担课程教学任务,教研室专职教师周课时达到了12课时或专职教师不能承担的课程可根据需要安排行政人员或外聘教师担任课程教学任务。

4、根据乐职院《乐山职业技术学院院内兼课教师管理办法(试行)》(〔2012〕31号)规定:行政兼课教师在不影响现任岗位工作的前提下,经部门负责人或系主任同意,可承担不超过6学时/周的教学工作量;因工作需要,原则上最多不超过8学时/周的教学工作量(须经教务处审核,分管院长批准),超过8学时/周的教学工作量折半计算课酬。(审批表见附件12)。

5、外聘教师原则上安排担任实践课程教学任务。

二、几种具体课程的安排

(一)思政类课程教学安排

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和 “形势与政策”课程采取合班上课,合班安排见附件11。

  • “大学生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就业指导”

2017级“大学生安全教育”课程4课时,分两次在第1周和第17周执行,不进入课表,由执行教师确定上课时间后报系教务管理办公室备案。“就业指导”课程进入课表,每周执行,教学责任单位为创新创业教研室,具体执行教师原则上为班级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进入课表,每周执行,教学责任单位为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具体执行教师原则上为班级辅导员。各系部应结合专业特性对“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课程教学内容提出具体要求。

三、教学准备

各系(部)教学任务安排于2017年12月10日前报教务处审批后通知每一位任课教师。各教研室安排任课教师制定课程学期授课计划,由专业主任审定后交系(部)教务管理办公室存档。下期开学后第二周各系(部)教务管理办公室检查任课教师前四周教案。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7至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护理系班级教学任务安排

2、2017至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医学系班级教学任务安排

3、2017至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药学系班级教学任务安排

4、2017至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机电工程系班级教学任务安排

5、2017至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电子信息工程系班级教学任务安排

6、2017至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旅游系班级教学任务安排

7、2017至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艺术设计系班级教学任务安排

8、2017至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财经管理系班级教学任务安排

9、2017至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新能源工程系班级教学任务安排

10、2017至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体育系班级教学任务安排

11、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和 “形势与政策”合班上课安排

12、乐山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兼课审批表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