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学生刘融奇转入我校就读的公示
更新日期:2016-12-23

学生刘融奇,男,考生号为15511002130057,2015年9月以艺术考试与文化考试总成绩583分考入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就读于该院2015级艺术设计专业(专科)。现因身体不适为由申请转入我院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就读。

学院教务处审核了该生的转学资料以及学院招生就业处提供的2015年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录取花名册,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4号)文件的规定。将该生转学相关资料交由拟转入的旅游系(艺术设计系)集体讨论并审查后,认为该生可以在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继续完成学业。经学院教务处处务会讨论,拟同意该生转入我院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2月23日至29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由学院监察审计处专责受理接受实名举报和申诉,联系电话:0833-2273012;

公示期满若无异议,学院将该生转学资料报四川省教育厅。

 

 教务处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