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2012、2013、2014、2015、2016级班级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6-11-23

各系(部):

为了保证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学院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学院对各系(部)上报的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各班级(普专2014、2015、2016级;五年制高职2012、2013、2014、2015、2016级;高中专2015、2016级;中专2014、2015、2016级)教学任务安排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查通过后的教学任务发给你们,各系(部)妥善安排校内专任教师、兼课教师和校外兼职教师承担的课程教学任务。

教学任务安排要求:

1、专职教师周学时不超过20课时,师资资源紧缺安排专职教师任课超过20课时要求先上报到教务处、人事处,经审查同意后方可下达教学任务;

2、新进教师(担任教学工作不满6学期)不同时安排担任两门以上课程教学任务;

3、优先安排专职教师承担课程教学任务,专职教师周课时达12课时或专职教师不能承担的课程可安排行政人员或外聘教师担任课程教学任务;

4、行政兼课教师承担教学任务需经部门负责人或系主任批准(用附件12),行政兼课教师周课时原则上不超过4课时(一门课程单班教学任务超过4课时除外);

5、外聘教师原则上安排担任实践课程教学任务。

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采取合班上课,合班安排见附件11。

各系(部)教学任务安排于2016年12月15日前报教务处审批后通知每一位任课教师。各教研室安排任课教师制定课程学期授课计划,由专业主任审定后交系(部)教务管理办公室存档。下期开学后第二周各系(部)教务管理办公室检查任课教师前四周教案。

任选课程教学任务待学生选课确定后另行发文下达。

各系(部)在安排在职教师教学任务的同时根据乐职院人〔2016〕11号文件要求做好关于2016至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外聘教师聘任工作。于2016年12月25日前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批后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6至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护理系班级教学任务安排

2.2016至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医学系班级教学任务安排

3.2016至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药学系班级教学任务安排

4.2016至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机电工程系班级教学任务安排

5.2016至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电子信息工程系班级教学任务安排

6.2016至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旅游系班级教学任务安排

7.2016至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艺术设计系班级教学任务安排

8.2016至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财经管理系班级教学任务安排

9.2016至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新能源工程系班级教学任务安排

10.2016至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体育系班级教学任务安排

11.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合班上课安排

12.乐山职业技术学院行政人员兼课审批表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