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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集中开展依法治教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4-16

川教函〔2014〕177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司法厅关于集中开展依法治省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川法组办〔2014〕7号)要求,我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集中开展依法治教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3月25日至4月25日。
二、重点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和教育法律法规;各地各校贯彻《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及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
三、宣传形式
1.集中宣讲、宣传。组织依法治校普法宣讲团、法律志愿者队伍,重点宣传习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和省委有关依法治省的系列会议精神。
2.主题活动宣传。以“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学校”为载体,以“学法、守法、敬法、用法”为主题,以动员会、讨论会、知识竞赛、演讲比赛、辩论赛、文艺演出、校园展板、校园广播、主题班会、校园法制文化走廊、手抄报等形式。
3.针对性宣传。针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不同人群,突出高等院校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集中开展依法治教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4.媒体宣传。四川教育电视台、教育导报开辟专栏(题),在重要时段和版面,全方位、多视角地宣传依法治教工作举措、成效和生动事例。
5.网络平台。充分利用四川教育网、四川省教育厅机关手机报、机关微博等平台载体,集中开展依法治省宣传教育活动。
四、责任分工
四川省教育厅依法治教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编印《四川省教育系统依法治教法律法规选编》、《四川省教育厅党组会前学法资料汇编》,在厅内开展一次依法治教专题知识竞赛,组织一次厅机关及事业单位和系统法制骨干依法治教学习培训,在教育厅机关设置一批醒目标语,简报刊载一批信息。启动联合省司法厅依托教育电视台利用远程教育平台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设“法制一堂课”,组织法制宣讲团在中职学校和普通高校举办法制讲座。
各市(州)教育局要根据本地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按照省教育厅依法治教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要求,负责本地各级各类学校集中开展依法治省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实施。开展一次依法治教专题知识竞赛,投放一批依法治省宣传标语,组织一次法制骨干依法治教学习培训,在单位简报刊载一批信息,设置一批醒目标语,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师生收看“法制一堂课”,组织中职学校师生参加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组织的法制宣讲团讲座。
全省各普通高校组织本校教职员工集中开展一次《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学习培训,组织一次依法治校知识竞赛,在本校网站开设教育法治建设专栏,在本校主办的刊物上进行一次集中宣传,在本校简报上刊载一批信息,在校内设置一批醒目标语,编印一批依法治教宣传读本、宣传资料,开展一次法制讲座、演讲比赛、辩论赛、文艺演出,组织法律专业师生开展法制宣传和社会法律咨询志愿者服务。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校要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我厅将按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要求,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抽选的高校进行专项督查。
请各市(州)、各高校将集中开展依法治教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及资料、图片等于4月23日前报四川省教育厅依法治教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川省教育厅
2014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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